珠海市政府强制接管中石油气化站引发抗议
瞭望东方周刊 2010-03-22 16:19:42
珠海中油公司人员拉出抗议标语(资料图) 中石油员工们要进入自己的场站,被警察挡在门外。(资料图) 中石油气化站员工集体在政府门口抗议[高清图集] “这次强制接管应该定性为暴力行为。”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法规处处长王中元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 杨峻 珠海报道 珠海经济特区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发生了一起匪夷所思的事件。 2010年3月3日晚,由珠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谢汝党率领,经市公安局、市市政园林局和林业局、市消防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等周密部署,一支由治安巡逻员、消防队员、保安队员、预备役民兵、城管队员等组成的数百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开拔。此次大规模行动,即是为了执行珠海市政府所谓“解除珠海中油管道燃气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油公司’)在珠海市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决议,行动目标就是强制接管珠海中油公司所属的新村、北岭、前山、和黄4个气化站及其资产。 接管行动人员先是封锁道路,围堵气化站,将正在值班的气化站员工强行拖出,不从者拳脚相加,并对气化站设施实行接管。由于此次接管行动并未征得珠海中油公司的认可,因此引发接管方与被接管方的正面冲突。其中,北岭气化站的争夺最为激烈,为了“清理”气化站及宿舍区的中油公司几十名管理和工作人员,接管方的大批人员使用榔头、铁剪,撬开气化站及宿舍区门锁,然后动用消防车,以高压水枪驱逐气化站工作人员,在经历一整夜的对抗、冲突和僵持之后,接管方的大批人员于次日早晨冲上宿舍楼顶,将坚守气化站的最后一批中油公司人员强行“架走”。 到3月4日上午9时,珠海中油公司所属的新村、北岭、前山、和黄4个气化站和2个客服厅均被珠海市政府方面强行接管。 接管事件发生的消息立即传到广东省政府,3月4日下午,受省政府委托,省发改委要求珠海市政府迅速停止一切有可能影响城市燃气安全供应的强制性措施,确保供气安全和不出现社会稳定问题。 珠海中油公司的控股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和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也对珠海市政府的强制接管表示谴责,要求珠海市政府及有关方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然而,珠海市政府仍没有停止强制接管行动,而且接管行动因为局部失控而变得更加野蛮粗暴。接管气化站之后,珠海市政府授权接管的珠海港控股集团雇用大批人员,开始撤换珠海中油公司在4个气化站的标牌标识,破坏中石油的收费系统,并且销毁IC卡用户资料。 珠海市政府的“暴力接管”,引起中石油公司的强烈不满,3月8日至3月11日,珠海中油公司人员先后在气化站门口、珠海市政府门口和广东省政府门口拉出横幅,打出标语,抗议声讨。 气化站和宿舍被“抢夺”之后,珠海中油公司100多名员工无家可归,珠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既不安抚也不安置。忍无可忍之下,珠海中油公司组织人员于3月12日“抢回”了北岭气化站,继续生产经营。截至《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发稿时,双方的冲突、对抗仍未平息。 中石油的抗议 “这分明是在暴力抢夺国有资产,严重侵犯我们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珠海中油公司董事长曹辉一见到《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就对珠海市政府的所作所为提出强烈抗议。 3月3日上午,曹辉还在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因为就在第二天,广东省政府委托省发改委将要召集珠海中油公司、珠海市政府就双方有关特许经营权纠纷问题举行协调会。令曹辉万万想不到的是,就在当天傍晚,珠海市政府迫不及待地“导演”了这场强制接管的“闹剧”。面对大批接管人员强行闯入,他作为公司高管始终与员工们坚守气化站,与对方据理力争,3月4日早晨,他与公司140多名员工一样,被接管人员硬生生地“架”出了气化站。 “我真的想不明白,珠海市政府明明知道省政府第二天要开协调会,为什么连一天也等不了,偏偏动用武力来接管我们的气化站资产。你强行接管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破坏收费系统和销毁IC卡用户资料,令气化站服务一度瘫痪?这种做法是对广大的珠海居民用户负责吗?”曹辉的愤怒写在脸上。 “特许经营权和气化站都是我们中石油用真金白银买来的,属于国有资产,你珠海市政府要收回去,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怎能一声令下就抢?”曹辉介绍说,珠海中油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8日,合资一方是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及所属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占85%的股份(中石油之后将股份划归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合资另一方是珠海市燃气集团,占15%的股份。按照合资协议,当时中石油方面投资2.4亿元,其中4000多万元用于收购珠海市4个气化站和燃气管网,还有1.8亿元用于购买珠海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分为30年付清,每年付600万元。 “珠海市政府没有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行政,这次强制接管应该定性为暴力行为。”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法规处处长王中元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按照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召开听证会”,珠海市政府没有召开听证会,单方面采取强制接管措施,这明显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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