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被指融资链面临断裂 负债超5万亿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0-03-02 12:59:07
当然,“上级政府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激励机制,完善财政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 激励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帮扶减债,采取措施减少债务负担,对国债转贷资金,属公益性建设的,建议中央财政给予豁免。对逾期债务和不良债务给予减免。”傅光明说。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的一份调研报告建议称,要加强政府财政与债务的透明度,建立与完善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实现商业银行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完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方便商业银行信贷决策。 但这些还都是技术性问题,包括傅光明在内的多位受访人均认为,要解决地方债务危机,更根本的是要修订《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一定权限。 1994年通过的《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列,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因此,地方政府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存在收支失衡的,也就是说从财政账面上,是没有财政赤字的。”傅光明说,“但是,一些地方政府靠借债搞建设,债权落空或者超过还款能力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是对后续财力的透支。这种透支积累到一定程度将引发财政风险。”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中部某省有一个地级市,目前,市直政府债务总额达30.62亿元,相当于2007年市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7倍之多。也就是说,市直可用财力即使全部用来还债,也需要7年才能还清。如果按城区人口70万人计算,平摊到每人的政府债务约4400元。如果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6万人计算(即行政在编人数)计算,人均债务近11.8万元,若按人均年工资2万元计算,需要6年不发工资才能还清政府债务。 记者获知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也建议称,要尽快完善《预算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给予地方政府适度负债的法律通道,规范政府举债,债务率已经超出警戒线一定程度的政府不得再举债。 “地方政府应当成为独立的财政主体,有明确的财政支出范围和收入来源,而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和《公债法》,并在《公债法》中分设‘地方政府债务’专章,规定发行地方债券的条件、资金用途、信息公开等事项,通过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傅光明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无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贷款还是他们发行的中期票据 、企业债,最后承担风险的都是商业银行 。地方政府几年一换届,“管借不管还”,而商业银行也只好相信地方信用。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地方政府融资链条面临断裂 徐华是一家商业银行债券交易员,他最近对下单城投债很是犹豫,尽管这只债券的收益率高出同期贷款利率近100个基点,项目现金流、抵押资产等一切正常。 徐华的担忧正是源自1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关于防范地方投融资平台潜在财政风险的讲话。 从支持到肃整,不到一年时间,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疯狂”表演不仅令自身出现风险,还可能殃及正处在改革期的中国银行业。 “2009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及其债务迅速增加,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银行贷款余额由1万亿元上升到5万亿元。”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对《中国经济周刊 》表示。 在尹中卿看来,“很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本金很少,但杠杆率却很高,大部分资金使用在自偿能力比较低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建设项目之上,给地方留下隐性赤字和债务负担,造成财政结构性风险。” 所以,“如果地方债务风险爆发,许多项目难免会半途而废,地方政府融资链条面临断裂,很多地方经济 发展也可能面临停滞。最后不仅造成政府还款能力欠缺,也会导致银行产生大量呆坏账”。 “只管借钱,不管还钱” 国务院发出的规范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信息不仅让徐华感到犹豫,对整个银行业来讲都是很重要的提醒。 “今后或许能够出台一些规范性的条款,对银行贷款将造成一些影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官员对《中国经济 周刊》表示。在其看来,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期限长,存在“前人借钱、后人还债”的现象。对于地方政府官员而言,“谁借的越多,谁在任期内的政绩就越大”,所以,按道理说,银行多放贷会多挣钱,但对于放贷给地方投融资平台来说,则可能是多放贷,多坏账。 安邦咨询高级分析师 李明旭表示,面对着巨额的基建投资支出,地方政府的筹资渠道有: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投融资平台发行的“城投债”,由银行、信托以及地方投融资平台三方参与的“银政信”产品以及规模巨大的银行信贷。其中,后两者“将可能给中国的银行业带来愈来愈大的风险”。 据了解,西部某县在2009年的财政收入大约12亿元,除去工资等正常支出,仅剩3亿~4亿元用于偿债,而该县2010年仅利息一项就要偿付18亿元。 “这些地方政府也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偿债能力,但是他们更看重的是这种难逢的发展机遇。地方政府一种非常普遍的心态是,只管借钱,不管还钱。”安邦咨询高级分析师徐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监管缺乏,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这些都是助长地方政府侥幸心理的因素”。 而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比例普遍较高,有的高达80%以上,政府隐形债务负担过重”。而且,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形成“多头融资、多头授信”的格局,银行有时难以把握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财政担保承诺情况,造成债务管理非常混乱。 严重透支的地方信用 风险似已“风雨欲来”。 “急于上项目的地方政府在融资问题上迅速扩张,严重透支了政府信用 ,正在累积规模庞大的坏账风险。”上述银行业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尤其是中小银行,他们的资金本来就少,如果豪赌在当地政府的一两个项目上,一旦其中一个项目出现坏账,整个银行就会陷入绝境。” 交行金研中心的报告称,历史上,中国国有银行曾积累了数以万亿计的坏账。在产生坏账的原因中,政策性贷款首当其冲,政府和国有企业并非贷款的“避风港”。 该中心还表示,恰恰是这些具有政府背景的“政策性”贷款项目可能产生新的金融风险 。其中包括“许多地方政府信息透明度不高,加上各地财政担保体系落后,监管不到位,银行难以真实、全面地评估其整体债务水平和项目风险”。 “政府平台项目存在潜在风险,但暴露还需要2~3年的时间,最后这一风险能否化解取决于经济复苏态势、土地出让市场价格走势等。”尹中卿表示。 由于地方城投往往是一个大集团,体系内又有诸如煤炭公司、水务公司、煤气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各种小公司,因此资金一旦进入到城投体系中,具体运作根本无法进行监控,在它的报表中很多内容银行无法核实。 当然,地方政府财政的重要部分是出让土地的收入,而地方城投资本金的重要部分也是土地,诸多地方城投申请贷款时抵押给银行的抵押品还是土地,所以,只要土地价格徘徊在高位,地方政府和地方城投公司的信用都可以放心。 但这显然只是一厢情愿。 “一旦经济进入萧条期,土地价格就有可能大跌,地方政府收入来源锐减,地方城投马上就会面临抵押不足的问题。当二者同时出现的时候,地方的信用就无法兑现,商业银行同样面临系统性风险。”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而目前的情况是,无论是地方投资平台的贷款还是他们发行的中期票据、企业债,最后承担风险的主体都是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几年一换届,通常在任的政府班子是有投资冲动的,而银行也只好相信地方信用。 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城投或者地方信用一旦失守还会波及到债券市场 ,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的类似次贷危机式的连锁反应。 无奈的银行 金融机构也开始谨慎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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