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简体中文|繁體中文
首页 | 资讯 | 财经 | 文化 | 专题 | 评论 | 展览 | 娱乐 | 动漫 | 人物 | 品牌 | 经营者
文化名人 | 财富人生 | 方盛品牌城 | 网络学院 | 文化高峰论坛 | BLOG | 论坛 | 传媒联盟
莫让“申遗”变“损遗”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7-07-06 10:39:30

    随着“中国喀斯特”和“开平碉楼与村落”在第三十一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相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我国的“世界遗产”成员发展到35个,荣膺全球世界遗产第三大国。
  平均每年1个到2个项目“入遗”的“中国速度”,在许多人眼里是骄人的成绩。7月5日,国家文物局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速度”可喜可贺。但他们同时提醒,世界遗产没有终身制,如保护不善,即使被列入名录也将被“清扫出库”。“为了不让‘申遗’变成‘损遗’,当前亟须警惕三大误区。”

  误区一:重申报,轻保护

  【现象】“重申报,轻保护”愈演愈烈,是我国遗产保护目前存在的核心问题。近5年来,各地申遗热情持续高涨,“申遗”成为一些地方干部工作日志里的大事要事。100多个预备项目正急不可耐地等待在“申遗”的门槛外,“申遗”主管部门依旧门庭若市,众多不在编的“后起之秀”还在削尖脑袋试图挤进“预备役队伍”乃至“正规军”。就在“申遗”以及世界遗产大会成为13亿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词的同时,高速公路从长城上飞快碾过,平遥古城的部分墙体在风雨中坍塌,小桥流水的周庄充溢着猪肘子味,三江并流处布下了“天罗地网”,包括“三江并流”在内的6处遗产地在三十一届世遗大会上受到世界遗产专家委员会的检测……

  这种特有的现象被解读为“中国式申遗”,其特征有二:一方面不遗余力大造声势,不计成本地将申报项目进行包装;另一方面却是对“申遗”成功的项目漫不经心,人为破坏现象日趋严重。

  【点评】世界遗产研究专家吕舟:“申遗”前后的极大反差,不只是少数干部追求政绩的表现,而且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心态。遗产地丰厚的经济回报,使人们趋之若鹜――只要打上世界遗产的标签,随之而来的是享有全球知名度,迅速跻身于“国际旅游热点”。至于花费多少钱,会不会导致环境破坏、文物快速毁灭,也许并不在考虑之列。

  我国于1981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初衷是以“申遗”促保护。26年来,这一“初衷”成了学者的“高谈阔论”和一厢情愿。在一些地方,“申遗”者为了争夺准入证做出应景式的保护和承诺。“申遗”成功后,应景式的保护没有了,承诺也化为乌有。在“世界遗产”的金字招牌下,旅游业急速发展,门票收入越来越高,遗产保护的承诺却弃之脑后。

  误区二:重利用,轻管理

  【现象】安徽黄山在“申遗”成功后,旅游收入由每年数百万元增至两亿元;洛阳龙门石窟“入遗”前每年门票收入1000万元,“入遗”第二年就达到2700万元;去年刚刚“申遗”成功的殷墟,一年之内门票收入暴涨一倍,还不算其他附加产品的消费、不时来自联合国组织的经济资助等等。“申遗”成功后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让一些正在寻找经济发展突破口的地方看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八字方针的可能性。于是,一些地方掀起轰轰烈烈的改造运动:遗产地周围大造宾馆、度假村等旅游服务设施;老城区集体翻新,原住民全部搬出,历史文化名城成为几条旅游仿古街。

  【点评】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当世界遗产吸引越来越多的目光和脚步时,它的服务成本以数量级上升,仅靠国家那点钱难以维系生存,必须依靠自身经营。但世界遗产有别于一般经济资源。无论是保护还是展示,都具有很高的知识性和专业性,世界遗产要在科学管理的前提下,加以合理利用。这个科学管理的前提是,坚持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传承的原则。

  许多地方把世界遗产的年久失修等同于寿终正寝,借维修、整治名义进行大拆大建,完全违背世界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原则,抛弃了千百年来积累的历史文化价值。支配这种短视行为的动机还是“利诱”――世界遗产修复要投入,拆旧建新能获利!竭泽而渔的开发和改造,给世界遗产的长远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

  误区三:重小我,轻大局

  【现象】条块分割,体制不顺,成为我国遗产管理的掣肘。自然遗产中央一级管理单位是建设部,文化遗产“最高长官”是国家文物局,主要的权力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都下放到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管理往往局限性很大,从自身利益考虑得较多。此外,许多世界遗产地,国家每年几乎没有拨款,需要自筹自支,有的风景区连起码的厕所都盖不了,只好用门票收入补贴管理费用。

  【点评】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罗哲文:旅游部门有旅游部门的考虑,文物部门有文物部门的考虑,建设部门有建设部门的考虑,地方有地方的考虑,大家的屁股,长期坐不到一条板凳上。建议由国务院出面,成立一个协调组织,把遗产保护和利用统筹起来,各部门都是成员,要联手而不是对立,变被动保护为积极保护。

| 相关文章>>更多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网站动态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版权说明 | 隐私权保护 | 专家顾问 | 法律顾问
北京手机:13817298215   E-mail: artsfans@163.com   邮编:101101
上海电话:021-62681277(总机)   传真:021-62681277   E-mail: artsfans@163.com   邮编:201103
方盛文化传媒   Copyright Reserved 2007-2021 方盛文化传媒 版权所有 
沪ICP备06059223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1)0685-07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430号
上海方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传媒联盟:方盛艺术品收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