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28亿元损失无法追回 31人被依法逮捕或判刑
选自:京华时报 2009-12-31 11:06:05
审计署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今年第15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截至2009年11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34亿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6家银行收回或整改违规贷款74.55亿元,已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结果也显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13户中央企业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造成28.42亿元损失已无法追回。 今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整改和处理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完善财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预防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昨天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称,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2009年11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34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125项;审计发现的119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9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部分整改结果 中央企业 28.42亿元损失无法追回 【问题】审计机关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13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多计利润12.86亿元,少计利润53.69亿元,多计资产9.67亿元,少计资产58.47亿元。 【整改】对此,13户企业已全部整改。对于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造成损失63.72亿元的问题,有关企业正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初步确认有28.42亿元损失已无法追回。 此外,13户企业还建立健全了360项财务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决策程序。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完善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相关政策措施。
|
| 相关文章>>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