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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晚年经济拮据:1978年曾卖出家中物品
中国新闻网   2009-12-19 13:14:05

 

   宋庆龄晚年的五笔钱

   长久以来,国家领导人的收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国家名誉主席的宋庆龄自然也不例外。曾负责宋庆龄生前的后勤保障管理工作的李家炽,回忆了宋庆龄晚年的一些经济状况。

在宋庆龄生命最后的几年里,我作为宋庆龄身边的管理工作人员,有机会经手了宋庆龄的五笔钱。

第一笔:组织上给宋庆龄1万元生活补助费

   1978年12月30日,宋庆龄最后一次回到上海。因经济拮据,宋庆龄在上海家中整理物品的时候,委托我帮助出卖了家中的一些物品。由于宋庆龄一直以为她所要卖的东西都是好的,都是真品,价值昂贵。结果,当我找来旧货商店的人来对所卖的物品进行估价的时候,结果才值2000多元。当我把情况向宋庆龄汇报的时候,她颇为失望。杜述周(时任宋庆龄的警卫秘书)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了宋庆龄经济拮据的情况,组织上决定给宋庆龄生活补助费1万元。

   1979年1月31日,杜述周由京赴沪,组织上让他顺便给宋庆龄带去那1万元现金的生活补助费。杜述周到上海后,通过李燕娥(因宋庆龄在寓所早有规定:除了保姆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她的房间)把钱送给宋庆龄,并给宋庆龄附上了便条:“首长:我给您带来现金1万元,请您收用,以作每月开支不足的困难补贴。请千万收下,这次不能再退还了。”

   宋庆龄回函给杜述周说:“一万元我收了,因我的确需用钱。卖掉的机器皮货等,不过收到我所希望的百分之一!因此,我只好收了,因等用款子。”

   宋庆龄逝世后,我在北京她家中整理物品的时候,看到了这笔尚未动用过的1万元现金。后来,按照执行宋庆龄遗嘱“八人小组”的会议精神,北京方面的钱归北京管理,上海方面的钱归上海管理的原则,这一万元钱就留存在北京宋庆龄故居。

第二笔:国家财政补贴给宋庆龄5万元

   与此同时,中共上海市委在了解到宋庆龄经济拮据的情况后,及时向中共中央进行了反映。1979年2月,叶剑英(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给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彭冲来信,决定从国家财政中拨款5万元人民币给宋庆龄。当时,彭冲叫我去他的办公室,当面交代我说,这5万元钱交给你去办理具体的手续。在上海市财政局办好手续后,我立即向宋庆龄进行了汇报。宋庆龄说“谢谢”,并表示她自己不管这笔钱,交由我来管理。她还特意交代:“如果以后需要用钱,我会写信给你,你凭信将钱交给来人就行了。”

   为了方便这笔钱的使用,宋庆龄还让我去刻一枚名为“林泰”(宋庆龄经常使用的一个别名)的印章。遵照宋庆龄的指示,这枚印章也由我保管着。

   随后,我把这笔5万元的拨款单交代上海市委办公厅行政处财务科以“林泰”的名义存进市委机关附近的银行。每次宋庆龄要用钱,总是派人带着她的亲笔信到上海来,由于平时我的工作比较忙,来人一般都是先找到沈粹缜(邹韬奋夫人,时任中国福利会秘书长)。由沈粹缜打电话告诉我,我将钱准备好,约好时间,我送到沈粹缜家里再给来人。

   一直到宋庆龄去世,这笔钱也没有用完,大约总共才花了1万多元。宋庆龄逝世后,这笔余下的钱也是按照执行宋庆龄遗嘱“八人小组”的会议精神,转由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保管,并且再也没有动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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