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将被控内幕交易罪 或判十年牢狱
选自:人民网 2009-10-21 14:14:29
人民网10月21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记者日前获悉,一度备受关注的国美电器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押一案有了最新进展,目前该案件已经两度被检察机关退卷补充侦查。黄光裕被指控的罪名为“内幕交易罪”,最高或判十年有期徒刑。 报道引述知情者透露,此前该案件已经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主要补充内容为黄光裕案件中涉及的内幕交易具体操作手段等。在补充侦查期满前,公安机关再次向检察院呈交了卷宗,请求以内幕交易罪依法对黄光裕提起公诉。 “这次退回补充侦查依旧是证据不足的理由,还需要公安机关补充新的证据。但依据法律规定,这次是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了,检察机关将在再次收到卷宗并审查终结后向法院公诉。” 知情者说:“按照程式,黄案将在未来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被公诉到法院,除非上级检察机关再次批准案件的侦查期限延长。” 消息称,黄光裕被指控的罪名为“内幕交易罪”,这是新刑法修改之后被增加的新罪名。依据中国刑法对于内幕交易罪的规定,个人犯此罪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法人将最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而此前曾有大量关于黄光裕向高官行贿的传言,并且还有媒体披露黄光裕向多名政府官员行贿时采用的手段为“赌博行贿”。 在黄光裕被拘捕之后,还有人将随后被“双规”的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以及原中共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的落马与黄光裕案件联系到一起。 报道引述知情人表示,办案单位在查办该起案件时,是以黄光裕作为一个公民自然人犯罪来办理的。如果这一指控思路被法院采纳,那么黄光裕因其案值巨大,势必将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 但黄光裕委托的辩护人却认为,应该以黄光裕作为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来看待这个案件,也就是说黄光裕是站在国美集团法人的位置上实施的犯罪,应该属于单位犯罪。而如果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黄光裕的刑期必将大打折扣,依法将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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