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扩大工人权利以平不满:纽约时报评新劳动法
来源:中国网 2007-07-03 10:32:41
(美国《纽约时报》2007年7月1日)6月29日,中国的立法机构通过一项大规模的新劳动法,强调要在蓬勃的经济下加强对工人的保护,以回应越来越难驾御千万农民工的迹象。 该法要求雇主向工人提供书面合同,限制临时工的使用,且有助于更多雇员获得长期的工作保障。 该法将于2008年生效,加强了工会的角色,允许为工资和福利进行集体交涉。 它软化了一些被外国公司认为是伤害中国作为领先的低工资制造业基地的规定,但保留了一些遭到美国跨国公司积极游说排挤的规定。 最近几年,胡锦涛和其他领袖设法加强工人保护,因为农民工当中的不满已经助长了社会动荡和暴力犯罪事件的猛增。 但新的措施可能无法改善低工资工人的条件,除非它比现行规定执行得更严厉。 城市工人也可能看不到多少变化,除非国家经营得工会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保护工人权益,而很多分析家认为这不大可能。 在官员和国家媒体揭露山西和河南的砖窑和小煤矿使用奴工后不久,这些措施就获得通过了。那些奴工丑闻是中国开始采纳市场经济政策以来最突出的劳工丑闻之一。 虐待农民工的事件在中国很普遍,数百万临时工人面临拖欠工资、工作环境不安全以及工厂主与地方官员相勾结的问题。 法院和地方劳动局往往无法执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许多农民工永远得不到补偿。 尽管新法无助于消除违反现行法律的行为,但它要求雇主要像对待其他雇员一样对待农民工。大家都必须要有书面雇佣合同,遵守最低工资和安全法规。 这让中国迈近强调雇佣合同的欧式劳工规定。它要求在短期合同续约两次后,短期合同雇员变成享有终生福利的全职雇员。 可能最重要的是,它赋予国营的工会和其他代表雇员的组织与雇主讨价还价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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