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简体中文|繁體中文
首页 | 资讯 | 财经 | 文化 | 专题 | 评论 | 展览 | 娱乐 | 动漫 | 人物 | 品牌 | 经营者
文化名人 | 财富人生 | 方盛品牌城 | 网络学院 | 文化高峰论坛 | BLOG | 论坛 | 传媒联盟
足协召集15俱乐部会审申花 停赛队员可能缺战广州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2008-10-21 10:15:03
      广药正式向足协提出书面申诉 强烈抵制不公平待遇

 

今天足协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上轮中超联赛进行评议,一天的会议结束后,闹得沸沸扬扬的上海申花“洗牌”暂无队处罚定论,但是由于上海申花队队员在比赛中造成的恶劣影响,足协也并不会视而不见,而是考虑采取一个妥当的办法来处理,为此21日足协将召开15家俱乐部老总参加的中超委员会会议,听取联赛老总们的意见来决定是否采取措施处罚上海申花。

对于上海申花对的行为,一名足协官员参加完会议后向记者明确表示“这是给中超联赛形象抹黑,在社会和球迷当中造成了恶劣影响,球队所作所为完全没有考虑球迷的利益。”足协不会听之任之地发展下去,毕竟这样的行为极大地影响了比赛的观赏性。 

而申花队在自己的主场有此举动也是让人难以理解,足协方面也列举了联赛之初提出的几点要求,其中要求联赛必须“干净、诚信、秩序、水平”,谢亚龙明确提出“俱乐部浓缩着当地球迷对足球的理念、信仰、感情,俱乐部应该是他们感情归属的一个代表,球队要能够代表球迷的利益”,但是显然申花对没有做到,同时也成为中超球队的“反面典型”。 

联赛还有8轮比赛,至少还有7支球队面临相同的情况,如果不采取措施,接下来的比赛还会出现“洗牌”的问题,在明天的中超委员会会议上,足协将听取俱乐部老总们的意见后决定如何处理上海申花的“洗牌”事件。除了鲁能老总明天将旗帜鲜明地反对外,昨晚一名老总在得知足协召开会议后,向记者表示“中超当然不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具体处理还要到明天会议才知道。”

足协和纪律委员会并没有确定对上海申花的处理,这是基于两方面原因的考虑,一是申花队员在场上的行为受到了裁判黄牌的处理,从技术角度说并没有违反纪律处罚办法;二是球队在纪律处罚办法中,还没有明确对“洗牌”这种在武汉退赛后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处理条款,这让足协感到棘手。

    尽管足协尚无明文规定对上海申花的行为进行处罚,但是足协和老总们都准备会上提交处理意见,马成全昨天表示“既然中超联赛需要大家来维护,那么我们就把这件事交给中超委员会来讨论。”既然上海申花他们可以利用“规则漏洞”钻空子,那么足协和中超委员会同样可以出台新的办法来“填补空白”,事情并不是上海申花想象的那么简单。

    特别是在《中超联赛章程》中,明确规定中超委员会委员可以商议和批准对损害中超联赛行为的处罚,轻则警告处分,重则取消中超联赛资格。章程中第五条规定“会员在下列情况下,经中超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予以警告处分:(一)会员拖欠会费超过三个月;(二)会员违背本章程及有关规定,对中超联赛、中超委员会造成损害;(三)会员不符合《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或财务制度的要求,或财务状况出现严重亏损;(四)其他被认为应予处罚的行为。”如果申花被认定“对中超联赛造成损害”和“被认为应于处罚的行为”,将受警告处分。

    而在“第十六条”中规定“会员在下列情况下,经中超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通过并报中国足球协会主席会议批准后,予以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一)会员拖欠会费超过六个月;    (二)会员严重违背本章程及有关规定,对中超联赛、中超委员会造成严重损害;(三)会员严重不符《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或财务制度的要求,或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三年亏损;(四)会员产权转让或重组时,不符合相关的规定;(五)其他被认为应予处罚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如果申花俱乐部以第2、5两点“论刑”,被取消资格也不是没有可能,当然这样的可能性很小。明天上海申花的命运将掌握在其他14家俱乐部的手里。

    一旦21日的会议上其余14家俱乐部做出对上海申花不利的表决,上海申花同样将遭到处罚。但是21日的委员会会议不会置上海申花于“死地”,仅凭10张黄牌就取消中超资格的可能性为零。但是据分析,申花停赛队员将在下轮对广州队的比赛中停赛将是一个很好的弥补办法,这是极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解决办法,同时上海申花队将肯定会在明天的会议上遭到足协和其他俱乐部的批评。

| 相关文章>>更多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网站动态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版权说明 | 隐私权保护 | 专家顾问 | 法律顾问
北京手机:13817298215   E-mail: artsfans@163.com   邮编:101101
上海电话:021-62681277(总机)   传真:021-62681277   E-mail: artsfans@163.com   邮编:201103
方盛文化传媒   Copyright Reserved 2007-2021 方盛文化传媒 版权所有 
沪ICP备06059223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1)0685-07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430号
上海方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传媒联盟:方盛艺术品收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