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九月19名高官被免职 2008成行政问责年
来源: 黑龙江新闻网 2008-09-24 13:45:00
核心提示:今年9月以来,一批官员因为重大责任事故而被免职。在中国掀起了新一轮的“官员问责风暴”。
哈尔滨日报9月24日报道 9月16日,石家庄副市长张发旺和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孙任虎被免职。 9月21日,深圳龙岗区政府副区长黄海广因“9·20”火灾被提名免职。 9月22日,河北省委决定,免去吴显国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国务院同意李长江辞去国家质检总局职务。 “这也说明我国的官员问责制度更加严格了,比以前更加到位、更加严厉。”刘春说。 2008:行政问责年 从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到三鹿奶粉事件,再到深圳龙岗区大火和登封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本月公共事故集中爆发,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也至少引发了导致19名有关高级官员引咎辞职或遭免职问责。 “这个9月是某些官员的黑色9月。”刘春说,22日,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成为9月因一系列安全事故去职的官员中又一名正部级官员。” 他认为,过去官员引咎辞职是个新鲜事物,大家感觉比较新鲜,一些官员不能接受,而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制度化的严格,严肃的追究制度,问责官员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制度,而且也形成了一种惯例,只要有公共事件发生,必然有官员承担责任,主动辞职或者被上级政府免职。”刘春这样描述目前我国的官员问责制度。 “《公务员法》在此基础上,将引咎辞职制度法制化。”刘春认为,引咎辞职是我国法律责任体系中一种新的责任制度。从法律上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事管理中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2008年是行政问责年。”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表示,这个提法在去年“十七大报告”的文字中可见。 可以印证的是,在今年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2008年要选择部分省市和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 监管前移 如何让官员尽到责任,如何让官员严格执法?刘春认为,这是治理事故频发的根本性问题。 “出了事再问责,这只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只能警醒官员更加尽责,而不能解决潜在的事故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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