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城耍横的副局长名谁?
稿源:红网 2008-08-27 17:02:34
8月23日21时左右,贵州省遵义市某局副局长李某与朋友陈某、胡某等人在南白一家娱乐城一包房内娱乐。面对陈某和胡某在娱乐城无理取闹和打骂执法民警的行为,身为副局长的李某不但不制止,反而冲上去,抓住民警杨崇辉继续殴打,直至派出所增派民警赶到,才将事态平息。
应该说,身为副局长的李某下班后不及时回家,却与几个不知道干什么的朋友聚于一起泡在娱乐城,难免令人浮想连翩;应当说,身为政府部门领导公然阻碍公安人员执法,至少是知法犯法,带头违法。对这样的官员败类媒体给予及时的曝光实属必要。 但我独不解的是媒体在曝光李副局长的违法行为时为何只提其姓却隐其名?而更令人不解的是,既然不提阻碍执法的副局长的名字,为何又对依法办事、不惧打骂的民警杨崇辉津津乐道呢? 哦,我明白了,不暴阻碍执法的副局长大名,是因为在中国有一条不成文的流传了几千年的封建铁律:“为官者讳”。虽说媒体有监督权,并有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责任和义务,无奈媒体揭露什么、宣扬什么,岂可置纪律于不顾?于是每当遇到反面新闻时,媒体不得不反面新闻正面做,岂管你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相反,对那些正面新闻,媒体则是不惜版面,甚至生怕露掉一个小人物的姓名就不奇怪了。从宣传角度讲,这是弘扬主旋律,从媒体自身讲,保证了见报稿件无问题,可谓双赢! 然而笔者要说,很遗憾,如此隐其违法官员其名的宣传做法,看起来是一时保全了官员的“面子”,实际上从长远看,势必使其更加有恃无恐,最终只会使违法官员既不得其“面子”,也失去“里子”。比如那些已被斩头或被判刑的诸多贪官,如果在他们刚伸出罪恶之手之时,反贪部门就及时悬出达克摩斯之剑,同时允许媒体及时跟进对其违法事实和其名进行曝光,他们还越陷越深,以至走向罪恶的深渊吗?我想,大概不会。 其实,官员违法,无论性质轻重,在媒体上暴其违法事实和其名,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早已不是新鲜事,如美国的前总统克林顿“拉链门事件”,甫一发生,便在美国媒体和民间被闹得沸沸扬扬。某种程度上讲,克林顿没有彻底拜倒在“石榴裙”下,媒体的及时且毫不遮掩的曝光功不可没。 什么时候媒体在披露官员的违法事实时不再瞻前顾后,也就是媒体真正解放之时,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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