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族5人列为洗钱案被告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8-08-19 09:24:57
台湾检方已将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及吴淑珍的胞兄吴景茂等5人列为“海外洗钱案”被告。台行政当局法律事务主管部门18日宣布,为该案设立最高1000万元新台币的检举奖金,并呼吁涉案企业主动自首。
18日,台“高检署”特侦组就陈水扁海外及选举资金流向传唤了吴景茂到案调查。吴景茂是吴淑珍的胞兄,吴淑珍日前向检方表示,自20年前陈水扁担任“立委”起,她即陆续汇款到海外,长期以吴景茂作为开户人头,从事转账、投资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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