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世纪母子公司互持股 被疑虚增资本
来源: 解放网-每日经济新闻(上海) 2008-08-08 14:14:04
7月30日,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奇怪的股权安排 本次发行前,陆燕持有杭州新世纪1154万股,占总股本的28.87249%;另3名自然人滕学军、高雁峰、乔文东均持有773万股,各占19.33742%。4人合计持有公司3475万股,占总股本的86.88475%。 陆燕的丈夫徐智勇是杭州新世纪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虽然并未直接持股,但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仍将这5人共同列为实际控制人。上市发行后,上述5人合计持股仍将超过51%。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并未对第一大股东陆燕做具体介绍。 神秘的一元转让 杭州新世纪的前身,是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7月4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巧妙的交叉持股 对于上述猜测,保荐人国金证券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表示,对于母子公司交叉持股,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无限制和禁止。发行人律师也发表意见认为,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期间,杭州新世纪与新世纪电子是交叉持股,而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交叉持股行为在我国尚无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规制,也获得了工商部门的登记认可。并且在改制前,已消除交叉持股现象,在会计上作了谨慎处理,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等都不会构成任何影响。 杭州新世纪还存在一个疑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该公司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等主要面向电力、烟草行业客户,电力、烟草业务也是该公司的主营发展方向,在公司的几大客户中,又同时包括了众多非烟草、电力行业的“中间人”公司。该公司在和嘉兴电力局签订了生产绩效管理系统项目合同的同时,却又通过嘉兴中创,签订了包括嘉兴电力局门户EP二期、嘉兴电力局门户协作消息平台项目等一系列合同,而没有选择与嘉兴电力局这样的终端客户直接签订合同,产品始终未面向终端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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