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带薪休假终于有点谱了
红网 2008-08-08 10:52:10
今年全国两会的时候,政协委员张晓梅曾经提了一个颇受争议的提案:女性经期应有法定休假!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网友的的一片质疑声中,笔者对张晓梅的提案报有很大的期待,曾写过一篇“女性经期休假并非不靠谱”的文章。 南京市总工会日前公布了8份“南京市事业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样本”,记者发现,不止一份合同样本中列出了“经期休假”的条款。今后,随着合同样本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南京女职工可以拥有“经期带薪休假”的权利。(8月6日《现代快报》) 从“不靠谱”到“有点谱”,“女性带薪休假”几经羞涩,出现在地方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中,虽然众网友仍旧疑云重重,但这一破冰之举,还是让我们看到了落实“女性带薪休假”制度的希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女性带薪休假”的条款,尽管现在还只是写在纸上,但毕竟说明“女性带薪休假”已经开始得到认可,并进入了制度层面。 当然,“女性带薪休假”从制度层面到现实操作,尚有一段较长的距离,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经期鉴定有一定困难,可操作性差,可能有人会借机“骗假”;再就是经期休假可能会增加女性就业难度,很可能会产生新的就业歧视;还有女性经期休假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用人单位的整体工作带来麻烦等等。 出现上述问题在所难免,现实操作中的一些麻烦,并不代表着“女性带薪休假”制度不可实行,关键是要正视各种矛盾,积极主动地应对各种难题,寻求破解方法。其实,任何一项法规制度的制订、审议、实施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一些网友的“不靠谱”之说,恰恰成为立法之鉴。 落实“女性带薪休假”,还必须依仗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我想,只有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所蕴含的劳动者普适权益落到实处,当职工带薪休假成为一种常态时,基于这样的现实语境,“女性经期带薪休假”才会变成美好的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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