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求才戕害社会公平
红网 2008-07-29 14:54:07
南京市科技局于局长表示,为鼓励南京软件企业发展,针对软件企业的相关职工买房买车上是有补贴的,就是对软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在南京买房买车,可以一次性地退还上一年度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的办法是,由其所在的单位,向南京市软件管理办公室申报,批准后,由市财政返还。(《扬子晚报》7月27日)
近段时间以来,打着免税招牌来吸引人才,仿佛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模式。先是5月份的沿海一发达省份,出台了对服务业高端紧缺人才或实行年收入30万—50万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的优惠,现在,南京市又出台了对软件高级人才年收入10万元以上者,如果在当地置房购车,可以一次性退还上一年度所得的个税,并将退税程序清晰地公布于众。 无论是对高端人才实施一定额度的免税,还是对高级软件人才的个税退税政策,都是不可取的,绝对不能成为“求才经验”,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一方面,不符合现行税收法律。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作为一级政府,不但没有权力擅自提高起征点,也没随意退税的资本。尤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至今还有任何的退税政策出口,而按照南京市吸引人才的制度设计,由市财政直接返还个税,这与现行税法严重相悖。 与此同时,会破坏全国个税制度生态。从现行个税政策来讲,国内各地征收制度基本是一个步调。换句话讲,不管是个税起征点,还是个税免税优惠,都是全国“一盘棋”。进一步说,最近有专家呼吁的个税起征点应为5000元,也针对的是全国工薪阶层,而不是某省某市县的工薪人士。而像某些省市一旦对高端人才免税或退税的口子一开,相信会有很多地方政府,会以更多的理由来借鉴效仿。可以想见的是,有关税负不公的呼声会更加响亮,给以后的个税征收制造更多的混乱和麻烦。 更为重要的是,会严重损害社会公平。个税作为调节分配的手段,其最为重要的功能是,调节收入差距,有效缩小贫富不均。现在的问题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各群体间的马太效应越来越明显。偷逃个税、合理避税已成为高收入群体独享的盛宴,而平头百姓则只能是老实巴交地被扣缴税款。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再给高收入阶层以税收政策之外的特殊照顾,这不仅不能体现税负的公平性和公平性,更会戕害社会公平,影响社会和谐。 当然,我们并不反对地方政府吸引人才,但是,不能因急求人才,而恣意出台与国家既有制度不符的政策。经验告诉我们,吸引人才,依靠的法宝有三条:一是创业机制和用人环境;二是人才配置合理,三是高级人才的权利保障。这意味着,免税不但不是吸引人才的正确选项,而且也会伤害公共政策,最终影响到人才的留住。 因此,笔者以为,面对沿海一些省份利用税法之外的优惠条件,来吸引人才的做法,必须引起国家职能的高度重视,很有必要对类似做法,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让有悖税法的地方“土政策”,尽早“扫地出门”,惟此,才能维护税法的尊严,更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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