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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事件离我们很远,也很近
新华网   2008-07-23 09:59:09
   7月21日7时10分左右、8时05分左右,在昆明市人民西路云大医院侧门、昌源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分别发生公共汽车爆炸案。截至9时50分,两起爆炸案分别造成1人死亡、10人受伤和1人死亡、4人受伤。
截至21日11时,两起公共汽车爆炸案件死者身份已初步确定,爆炸事件初步判断是人为破坏案件。(7月21日《新华网》)
  
  7月17日,公安部反恐怖局印发〈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旨在提高公民特别是在奥运会期间的反恐意识。想不到仅过了4天,在昆明市一条主要干道,在相隔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连续发生了两起公共汽车爆炸事件。实属防不胜防。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公安部反恐怖局印发〈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的必要性,同时也间接地告诉我们,“恐怖”其实离我们每个人并不遥远,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希望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务必要认真学习〈手册〉内容,严格按〈手册〉要求,将有关防范措施逐条落到实处;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燃。对“恐怖暴力事件”存有半点侥幸心理,否则,哪怕对“恐怖暴力事件”存有半点侥幸心理,后果将很难设想。
  
  事实上,历届奥运会的经验表明,开幕式前一个月,便进入到涉奥恐怖暴力事件的“高危期”。而就昆明市发生的这两起公共汽车爆炸案来看,尽管到笔者发稿时止,云南省公安部门对这起爆炸案的定性是破坏,也就是说还不能确定它是否是一起恐怖暴力事件,甚至肇事者是不是带有某种政治目的。但种种迹相表明,说其是一起带有恐怖性质的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暴力事件,恐怕毫不为过。首先,肇事者使用了暴力工具:用硝酸氨自制了炸药,并用黑塑料袋包裹置于车上(根据事后现场乘客回忆);其次,炸药爆炸后造成了计2人死亡,共14人受伤;第三、爆炸事件发生后,造成了大量的市民心理恐慌,至少在多个小时内,不少市民视公共汽车为畏途,出行时宁可破费选择比较安全的出租车,也不乘坐公交。这种恐慌心理恐怕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消除的。
  
  应当看到,如果说以前国际上的一些恐怖组织和成员,袭击的目标是世界上的某个具体的政治家或办公场所,那么眼下的形势是,他们打击的指向不再是针对某一个具体人和特定场所,而是漫无边际,很难捉摸和把握。同样,这样的变化和发展,也适应于国内少数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对社会表示不满的组织或人员。殷鉴不远的事实是,石家庄居民楼爆炸案,选择的就是普通的居民楼和无辜的平民。南方个别城市的公共汽车爆炸案,选择的则是公共汽车和与肇事者素不相识的乘客。
  
  好在奥运会期间,针对恐怖威胁,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布置了严密的防范措施。如7月中旬进入北京的每一车辆都要接受警方检查;7月20日,国内部分机场将实施二次安检。各地公安部门为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也采取了相应和不同的得力措施。固然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对各种恐怖威胁的防范,我更希望每个公民都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应该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引起我们每个人的高度重视。比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应做到:不要触动;协助警方的调查,目击者应尽量识记可疑物发现的时间、大小、位置、外观,有无人动过等情况,如有可能,用手中的照相机进行照相或录像,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再如,在公交车上遇到枪击时,迅速低头隐蔽于前排座椅后或蹲下、趴下,不要站立;及时拨打110报警;事后协助,积极向警方提供现场信息,协助警方控制局面等等(摘自〈手册〉)。毕竟,各地真正担负治安安保工作的人员有限,精力有限,难免顾此失彼。何况恐怖事件的不确定因素实在太多。
  
  笔者坚信,只要我们上下合力,左右协力,密切关注,加强防范,真正筑起一道反恐防暴的铜墙铁壁,那么,一些“惟恐奥运会期间中国不乱”的恐怖分子就一定会闻风丧胆,那些带有暴力血腥意味的恐怖事件就一定离我们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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