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正气远比严肃纪律紧要
红网 2008-06-04 17:23:47
重庆市某医院女医生娄继英因为主动请缨到灾区去服务,一直没得到领导批准。于是她擅自前往四川灾区做医护志愿者,帮助受伤群众包扎和缝合伤口。
然而,当她回到重庆后,却被医院告之,由于她连续旷工3日,医院为严肃劳动纪律,决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6月3日《重庆晚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单位要想有良好的工作秩序,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没经单位允许,擅离工作岗位,而且正在医院用人的节骨眼上,从单位人事管理角度来看,娄继英的行为,无论如何不能纵容,必须严肃处理,给予必要处分。否则,单位成了放牛场,想走就走,岂不乱套? 但是,辞退一个人又是十分严肃的事情,需要依据法律,对照事实,分析后果,分清主次。灾难当前,娄女士情急之下,做出“出格”举动,目的是救助灾民做善事,而非出于私心干私活。 虽然娄继英违反了单位纪律,缺少了职业道德,但从她擅离职守的后续举动中,又多了一份社会责任,多了一份对灾民的关爱。而且,新劳动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没有完全列出,而在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对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给予除名的期限是15天,而且是在批评无效连续旷工情况下的15天。虽然这个条例的适用对象是国有企业单位,但是,对事业单位应当有参考作用。由此看来,对一个旷工3天就给予辞退的结果显然过重。无独有偶,陕西安康市血站一位司机仅因违反单位规定,提前把采血车开到献血位置就遭到单位辞退,也引起民众的质疑。 据报道,为了让灾区籍嫌疑人回乡寻亲,北京昌平决定对一名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而浙江衢州则减刑释放42名灾区籍罪犯,让他们返乡抗灾。国家的法律尚讲人性,单位的纪律岂能缺乏人情?尽量与人民认同、社会效果相接近,这才是真正符合制定省法律和纪律的初衷。不拿职业道德来苛责娄继英,让职业的小道德为社会的大道德让路,在抗震救灾的非常时期,对为弘扬社会正气作出贡献的娄继英网开一面,这也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因为此时,张扬正气远比严肃纪律更为紧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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