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广州一家报纸上贴出了一张CFP图片库提供的照片,照片显示,在一个月收入为5935元的工资条上,个人所得税一栏为0.00。26日,该图片的业余摄影师罗伟承认,照片上的是他本人的工资条,他是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的正式在编人员。但他强调,自己已缴纳了个税并愿拍图公示个人的缴税记录。
罗伟有没有缴纳个税,自证当然没用。事实上,罗伟的问题已经不只是他一个人的问题了,他挑起了一个普遍的疑问:是不是公务员就不用缴纳个税? 如果相关部门不能回答这样的疑问和焦虑,那对税收公平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我们很难相信,那些每天向我们宣称“纳税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纳税光荣”的公务人员自己竟然不纳税。我看到有网友甚至喊出了这么激烈的口号:公务员不纳税,那我们就坚持偷税漏税。 要扼制这样的激烈情绪,我想别无办法,相关部门应该尽快行动起来,就从解剖这只麻雀开始,给大家一个交代。 可是,应该由谁来当“主刀者”呢?是让罗伟所在的工商部门吗?这显然不行,因为他们和罗伟其实是系在一条绳上蚂蚱,他们的自证清白只会越描越黑,让民众的怀疑更加猛烈。 是依靠税收的征收者——税务部门吗?从逻辑上说,应该是这样的。可同在公共系统中的税务部门,与罗伟所在的工商部门性质其实是一样的,他们都同是公务员,让公务员来说明公务员有没有偷税漏税,就如同让小偷来说明小偷有没有偷窃一样难以令人信服。 这样的尴尬与审计署面临的“审计署问题”其实是一样的:你天天审计别人,那应该让谁来审计你呢?公务员整天号召别人纳税,那么谁来号召、监督你纳税呢?事实上,舆论之所以对“公务员是否交纳了个税”产生如此强烈的疑问,也正是因为一直以来存在的“监督缺位”:我们过度相信了公务员的纳税自觉,从而为社会埋藏了一个真实隐藏的制度性难题。 前审计长李金华说过,要解决审计署困境,就必须引入“外部审计机制”,“你只有请外面的人来对你进行监督,才能够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你自己监督起不到这个作用”。同样的,要说清“公务员有没有缴纳个税”这个问题,就需要建立一个独立的,能超越当事人利益的机制——而目前被证明比较可行的,就是被被西方普遍接受的公务员财产和收入的阳光申报制度。在这一制度的作用之下,公务员的财产收入一目了然,想要偷税漏税自然也就没那么容易。 然而遗憾的是,在我国,虽然舆论和代表委员呼唤了很久,这一“阳光法案”总被“条件不成熟”的理由给挡了回去。罗伟此次无意中掀开的冰山一角其实是在提醒我们:如果再不修补这一制度漏洞,那么下次,我们就还得面对该由谁来交代“公务员有没有缴税”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