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北部湾经济区 中国国家战略部署
来源:中评社 2008-02-25 10:56:07
与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小面积局部开发试点不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由北部湾地区的北海、钦州、防城港,和广西自治区首府南宁“三港一市”共同组成,陆地面积达4.25万平方公里,人口1255万人,海域总面积近13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595公里,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国际、国内多区域合作示范区。 今年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飙在对外宣布国务院批准实施该发展规划时指出,这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合作的重大举措。 据悉,2007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审议通过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并于2008年初递交国务院审批。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批准了该项规划。而最初提出组建“北部湾经济区”方案,系由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提议拟定,当时还建议在大的“北部湾经济区”中规划出一部分发展“北部湾新区”。构建“北部湾新区”的范围集中于一些特定区域,包括沿海产业带、核心开发区、高速公路交通轴等关键区域。为获国家的批准,拟议的“新区”面积曾一再收缩,由起初的5863平方公里规划缩小到1983平方公里。 为达成上述重大目标,广西向中央政府提交了多项功能性政策授权要求,包括在钦州设立保税港区,在凭祥设立中国—东盟边境综合保税区,在南宁、防城港设立保税物流中心,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拓展北海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在金融改革方面,要求国家支援其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设立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创业基金,探索组建泛北部湾区域银行联合体;并允许广西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具备条件时可发行市政建设债券。 尽管“北部湾新区”设想未获批准,但就“北部湾新区”所要求的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持,却被批准扩展到整个4.25万平方公里的“北部湾经济区”内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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