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制度已没有退路
来源:东方早报 2007-12-12 11:38:27
随着节假日调整方案落实,明年开始,五一黄金周将退出历史舞台。对此,市场反应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据报道,近期各地春节旅游报价顺势走高,且涨幅偏大;另一方面,公众出游的热情丝毫不减,且更为积极。 虽说现在尚不必急着下结论,不过按目前的趋势,黄金周效应恐难短期内得到缓解。由此,不得不对即将施行的休假制度再行反思。 说起来,旅行社敢于涨价,原因不外乎其对当前国内公众旅游需求抱有乐观态度,这种预期并非没有理由。黄金周背后,是公众旅游需求作为支撑。经济发展必然带动旅游业走旺,这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早有先例。比如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等地,当年随着经济起飞,赴海外的旅行团往往是欧美国家的街头一景。中国内地现在也是这样一种情况。因此,五一黄金周取消,春节长假行情看涨,也在情理之中。 这也说明,调整或取消黄金周,不能以减少假期或堵住公民旅游通道为代价,而需要另行作出制度安排:新放假方案一方面取消了五一黄金周,另一方面不仅增加了节假日天数,也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是,取消五一黄金周容易,推行带薪休假却难。所以,新休假制度草案征求意见之时,许多原本赞成取消黄金周的,这时候转而持反对意见。这并非公众喜欢黄金周,而是担心失去的(假期)不会再来,而要来的(带薪休假)却难以落地。从这个角度来看,春节游行情看涨,也可说是旅行社和公众对带薪休假制度的推行并不乐观的一个结果。 换言之,取消五一黄金周后,如果公众没有更多的休假选择余地,其他黄金周的压力只会不降反升。带薪休假制度能否顺利推行,已经成为节假日调整新政成败的关键。 恰恰就在这里,目前带薪休假的制度弊端暴露无遗。具体来说,原则通过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规定了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天数等细则,弥补了《劳动法》第四十五条长期没有“具体办法”的缺憾,但依旧没有解决一个“执行力”的问题。比如,草案第五条规定“其他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这等于把球又踢了回去,怎么处罚、处罚的力度多大,都很成问题。还有,“其他单位”往往漠视劳动法规,已是当下比较严重的社会现象。这就使得蒙在带薪休假头上的那团阴影,依旧无法散去。 现在有必要正视带薪休假制度踩空的可能性。为今之计,应进一步提高带薪休假的可执行性和强制性。特别是在春节长假骤然“增压”之时,有关方面更要意识到: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已经没有退路可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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