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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购物袋不是“洪水猛兽”
来源:红网   2007-11-13 11:43:44

    有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以下简称《环保条例》)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根据该《环保条例》的规定,在深圳市范围内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商家如果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将面临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11月12日《新快报》)

    如果循着这种思路,为了避免车祸,有必要销毁汽车;为了免遭工业污染,有必要关闭所有工厂;为了杜绝“热岛效应”,有必要炸掉高楼大厦;为了……如此,岂不退回到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时代?

    诚然,无处不在、广泛使用的塑料购物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环境污染。但与其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方便、实用、快捷相比,明显利大于弊。两害相权取其轻,兴利除弊比因噎废食更显得智慧和理性。

    其实,塑料购物袋并不是“天然”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缺乏良好的回收渠道和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也就是说,管理方式和手段的落后,才是造成“白色污染”的根本原因。与我们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比我国有过之而不及,却鲜有污染,究其原因,一是商场、街市、公园、生活区布满了“回收点”,二是所有商家在出售商品的同时赋予了回收的责任,三是市政环保设施紧紧与生活习惯接轨,垃圾处理设施完全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如此以来,塑料购物袋带给人们、社会乃至环境的只有益处,也就不会把其视作“洪水猛兽”了。

    假如真的到了商家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地步,说不准出现消费者拎着篮子、提着箱子、背着口袋去商场、超市购物的情景,时光仿佛倒回了几十年前,繁琐、?嗦、负担不说,怎一个麻烦了得,哪还有现代生活的随意、休闲、便捷可言?再者,对商家而言,他们完全可以采取让利的方式,让“有偿”提供的塑料购物袋继续“免费”下去,不知道有哪个监管部门可以天天到所有的商家去核查。

    拒绝现代文明的管理方式无疑“饮鸩止渴”。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上,思路不妨由“堵源头”转移到“问出口”上来。这方面,日本的经验颇有借鉴之处。

[稿源:红网]

[作者: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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