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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兄弟》创作者诉乔榛丁建华
来源:青年报   2007-11-08 13:38:03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老导演、编剧胡进庆、姚忠礼、吴云初是家喻户晓的动画片《葫芦兄弟》的创作者。昨天下午,三人将著名配音演员乔榛和丁建华以及天津一家出版社、卓越网告上市一中院。

    原告诉称,他们三人编创绘制的《金刚葫芦妹》在1992年通过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发行。时隔14年后,竟然发现在卓越网上有跟《金刚葫芦妹》内容极其相近的CD出售。这一CD发行方是天津新蕾音像出版社,乔榛、丁建华则是主要制作人员。于是三人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索赔25万元。

    庭审中,乔榛和丁建华委托律师出庭。两人对于自己成为被告感到很莫名,两人只记得当初是应新蕾音像出版社之邀聚到一起配音,之后,就再没关注过其他事。至于新蕾音像出版社制作CD在卓越网上出售,他们毫不知情,也没得到任何报酬。

    新蕾音像出版社的代理律师则辩称,经过对比可看出,原作仅是漫画配简单的文字,新作则是一个语言流畅的完整故事,属于再创作。

    该案目前还在继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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