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唯裸替”向网友道歉 称为接近娱乐圈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2007-10-29 11:12:09
邹开云(右一)与模特在一起。
10月26日,新快报报道,披露“汤唯裸替”发帖人邹开云的身份是男扮女装的反串演员,引发了网友激烈的争论。昨日,承认造假的邹开云透过经纪人给本报发来一封《我为自爆是“汤唯裸替”道歉》的公开信,表示自己只是想更接近娱乐圈,真诚地向全国网友道歉。记者也采访了邹开云的经理人和邹开云本人,还原事件的真相以及当事人的种种想法。
邹开云:我的身材比汤唯好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会想到做这事呢? 邹开云(以下简称“邹”):我只是想和娱乐圈靠得更近。 记:与娱乐圈靠近有很多方法。 邹:像我这样没任何背景的演员,只有依靠自己,我这样做只是让大家注意我。 记:说说你的演艺经历。 邹:我今年21岁了,从11岁开始演儿童电视剧,到后来演教师什么的,18岁做了反串演员到现在,我觉得没有发挥的空间,因为我还没遇到真正了解我的导演。 记:你的愿望是什么? 邹:我希望自己能够获得全国观众的认可。 记: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自身的努力,还需要什么? 邹:戏路宽,自身表演有张力,人际关系好,家境好等。 记:你尝试过用其他办法娱乐圈吗? 邹:没有,即使以前我遇到很多潜规则,都没有想过。比如有一次,朋友介绍我认识某电视台的导演,他说帮助我争取更多的拍戏机会,让我晚上陪他,我拒绝了。还有一次,在深圳演出时,主办方一位三十来岁的大姐,演出时,她上台献花趁我不注意时,就亲我。深夜一点多了,她要我去她住的房间聊天,我进门就叫她做阿姨。 “其实我心里蛮怕的” 记:为什么选择汤唯入手呢? 邹:当时,我在网上看到汤唯的档案时,觉得一个演员能成名真不容易,汤唯好幸运。我觉得自己和她的身高相差不大,脸型也很像,于是…… 记:照片是怎样出笼的呢? 邹:是我一个朋友帮我搞的,人是我自己,换了汤唯照片的背景。 记:你觉得与原作的区别在哪里呢? 邹:首先我们不是同一个人,她是真的;第二,我的身材比汤唯的好。 记:当时没有考虑过后果? 邹:其实我心里蛮怕的。我想不会伤害到汤唯他们吧,因为很多人都知道我是男的,所以我发帖时用了自己的名字,就是怕出什么事,也好有个退路。 记:如果汤唯要告你,你想过法律风险吗? 邹:那我也没办法,每个人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汤唯投诉,我愿意表示道歉。 记:你看到网友对你的猛烈批评吗? 邹:看到了,让我很痛苦,但事到如今我只有接受,作为艺人,艺德很重要,我却一时间冲昏了头。我要把自己当成病人,躺在手术台上,开肠破肚的,让大家看清楚我的一切,了解我,接受我,支持我。 “我公证过是男性” 记:有网友怀疑你性别错位? 邹:我今年8月份在深圳开了两场新闻发布会,一是证明我没有整容,一个是验证我没有变过性,当时我还请了深圳市公证处帮我公证,结果是我没整过身上任何一个地方,是一个正常男性。 记:你怎样评价自己的性格? 邹:我是一个阴柔美的男生,很有亲和力。 记:你喜欢做男人还是女人? 邹:性别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穿上女装和男装心里是一样的,很多人觉得我怎么转换角色这么快,其实我不是在转换角色,我是把生活当成了演戏,只要穿上女装,我就觉得自己是女人。 记:能谈谈你的恋爱? 邹:我有过三次半恋爱。半次是我读艺专时暗恋别人。第一个女朋友是为了工作要分手;第二个因为经常不在一起而分手;第三个因为我的名气和长相,给她压力太大了。 记:你试过穿女装与女友上街吗? 邹:有啊,我们上街时都很开心的,有时要是走慢了,女友就会叫:姐姐快点啦。 记:有网友建议你去变性好啦,你会吗? 邹:变性的事,目前没考虑,也没有想过。我在生活中无论做男人和还是做女人都很漂亮。 经纪人自曝 比特:作秀不能伤害别人 邹开云的经理人比特致电本报,作为知情人披露了邹开云“汤唯裸替”事件的内幕。比特颇有愤怒地批评邹开云成名心切,而违反了起码的道德标准,而且作为经纪人,他为无法控制邹开云的行为而懊恼:“他若继续一意孤行,我就把他贱卖(意指解除合约,低价转让)。” 记者(以下简称“记”):邹开云是你旗下的签约演员? 比特(以下简称“比”):我们是今年5月签约,规定他的一切推广活动和商业活动要事先征得我的同意。没想到这次他独自行动了一把。 记:这是怎么回事呢?比:23日,邹给我来电话,说了这事,说照片拍好了,要挂上网上去。我觉得不妥,这样会把自己炒坏的。但第二天,他还是做了,我控制不了这件事的发生。 记:你觉得危害是什么? 比:诚信是艺人最基本的品质,过了这条线,危险就来了。 记:你们做过怎样的推广活动啊? 比:挺多的,不到半年的时间,在南京、北京、郑州、哈尔滨等地都制造过很热点的事件,最火的是7月下旬邹开云来深圳做性别鉴定的事件,是因为我发现他在南昌接受某网站访谈后遭到网友强烈批评,骂他人妖骂他变态的人特别多,于是干脆策划了这个活动,当地媒体热炒了半个多月。 记:从媒体的报道中,我发现你也经常作秀,作秀应该有什么底线呢? 比:媒体称我是“作秀大王”。我作秀的原则是以不伤害别人利益为前提,我无法接受宋祖德等人以骂人损人的阴招来博取名气的手段。我不认为芙蓉姐姐的作法有什么不妥,无论她怎么让人讨厌,她都不伤害其他人。而我作秀,很喜欢以公益为元素,比如我的“百丐宴”、“女童求助秀”、“北京地铁唐僧唤爱秀”等,我炒自己知名度的同时,做了一些对社会对别人有益的事情。 记:邹开云是怎样的人? 比:他拥有滑嫩皮肤、俊俏脸蛋和飘逸秀发,很多男人和女人都乐意与他合影,还有些男人专门拿与他的合影去气老婆。我和他走在一起时就故意拉开距离,担心别人以为我们是同性恋。 记:作为经理人,你准备怎样处理“汤唯裸替”这事? 比:知错能改,尚有出路。知耻近乎勇,中国人没有承认错误公开道歉的习惯,我希望他赶快道歉,做史上第一个因为炒作而道歉的人。我在此郑重声明:我这绝不是作秀,我只是希望旗下的艺人能得到网友们的宽恕。
我为自爆是“汤唯裸替”道歉 前几天,我在太平洋女性论坛发帖称自己是电影《色,戒》中女主角汤唯的裸体替身,此帖发出后引起广大网民和媒体的关注。这种“关注“是我发帖前并没想到的,这几天,媒体炒得越热,我心里越是害怕,不知所措。我现在知道这样自称是“汤唯裸替”,对演员汤唯、梁朝伟还有导演李安,以及所有的网民和读者来说,都是一种伤害。我违反了作为演员最基本的艺德,原本我只是单纯地想着如何让娱乐圈注意我,让自己离娱乐圈更近,我是一时昏了头,才会做出这般错事。在此,我特向大家表示真诚的道歉,希望大家给我一个改错的机会,原谅我的年少无知,以后我会踏实处事,真诚做人,也希望电影《色,戒》能够大卖,创造新的票房纪录。 邹开云亲笔 2007-10-27 律师说法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首先得确定谁有权告发帖人,汤唯如果是没用他做替身而确实是自己上镜,则汤唯应是有权起诉要求他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此外,若他所述是假话,该片导演制片人为维护自己生产的商品内容真实未掺假这一声誉,也应是有权要求他承担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责任。 (邓毅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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