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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规范9月出台 将规定液晶屏质保期
来源:搜狐    2007-06-19 10:15:09
    6月19日,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电子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柳玉峰在日前举行的“北京2007 3C卖场高峰论坛”上透露,消费电子产品规范标准正在审批,预计在9月份会出台。据称,此标准里包含液晶屏的质保期限等相关规定。
   
    我国1995年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三包标准”仅针对的是显像管电视机。虽然近几年,液晶、等离子等平板电视在国内市场发展迅猛,但相关售后服务的标准仍然缺失。
   
    苏宁电器北京大区总经理助理王军在论坛上表示,国家到目前为止,对平板电视,包含液晶、等离子等等产品,都没有制订出相关的质保标准,而是由厂家首先发起了对“液晶屏三年保修”的承诺,而厂家做出这样的承诺压力非常大。众所周知,液晶屏不是国内厂商生产制造的,基本上来自于中国台湾以及韩国、日本等生产企业,所以说,厂商作出“三年保修”承诺将增加资金和技术成本。
   
    但王军也指出,从目前销售来看,液晶屏近两年并没出现大规模的质量问题,基本上都是一些个案,比如在安装或者搬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发生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液晶屏损坏。
   
    今年,我国平板电视销量预计将达到750万台。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平板电视的销售比重接近40%,销售额的比重达85%,而二三级市场平板电视的需求也将由现在的15%上升到30%。相关规范的出台,无疑将改变消费者在出现问题时投诉无门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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