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击虚假广告不应来自于民间
来源:红网 2007-09-26 11:53:32
32岁的黄志宏,是湖北武汉市有名的职业广告打假人。每天黄志宏走在大街上,只要看到广告,他就不会轻易放过,商场大楼上的广告、公共汽车的车身广告,都成了他要寻找的猎物。在我们已经司空见惯的广告中,黄志宏只需看一眼,就能看出这些广告的问题。他就靠这样的打假,通过合法的途径向这些公司企业进行索赔,每月收入甚至高达10万元。像他这样的职业打假人在武汉还有很多。(据央视《经济半小时》9月23日)
我们不得不感叹黄志宏独具慧眼,靠广告打假也走上了致富的道路。实际上,他的这种行为不仅无可非议,而且还值得鼓励。因为这种行为客观上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市场。而且,每个公民都有社会监督的权利,黄志宏履行这种权利,还有着相当的公益性。 其实,职业打假已经不鲜见,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涌现过一批职业打假人。但是,在市场经济越来越成熟,法制越来越完善的今天,仍然还涌现出这样一批民间的职业打假人,这就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了。这种现象的背后,折射出的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失职与不作为,而且已经相当严重。 众所周知,相关部门如工商部门肩负着市场监管的责任,保障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自然而然,打击虚假广告理应在相关部门的职责之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对于进行虚假宣传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但实际上是,我们很少看到对于虚假广告的重拳出击和对于企业虚假宣传的严厉处罚。原因何在? 在一般老百姓看来,虚假广告的危害是远逊于食品质量、假冒产品的危害的,这是因为,食品质量、假冒产品直接牵涉到人们的生命健康与安全,而虚假广告因为没有直接的利益牵涉,民众一般较少关注。民众关注的焦点吸引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这是一个原因。但是,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相关部门未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职能,没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虚假广告的危害是不下于毒食品、假冒产品的,相关部门不能说没有认识到,但打击虚假广告却长久地被忽视了,恐怕就是这样一个心态的反映。 事实上,打击虚假广告远比打击毒食品、假冒产品来得容易。因为一个民间人士,上街随便看一眼都能看出广告的问题,何况专业的职能部门呢?也正因为缺乏职能部门的监管,虚假广告才大行其道,企业虚假宣传给他们带来的利益远超过带来的违法成本,企业何乐而不为呢?相关部门执行的缺位,才给民间职业打假有了生存的空间。如果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民间职业打假便无他们的生存之处,而这是大众所希望看到的,也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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