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管执法局近日起草制定《郑州市占用公共设施设摊经营分类管理导则》,并送交郑州市政府申请批准。这个《导则》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对路边摊实施“禁改限”。在许可范围内允许小贩摆摊谋生。
前不久,媒体曾报道几例“谋生”不让“市容”的新闻事件,所报道的是,有那么一些城市,为了所谓的市容,不顾市民的生活需求和生存需要,有的摊贩被城管人员逮着后,又是罚款,又是没收摊具等,以强行方式关闭和驱赶马路边的小摊小贩,有的城市弄得全城找不到一个小吃店之类。
“路边摊”并非是在中国独有,就是很多发达国家,同样有“路边摊”,只是在外国人眼里,对“路边摊”有更大的容纳性。在泰国,整个曼谷市指定的设摊街道有268条,合法登记的小摊有1万多个。可实际上,全市摆摊的小贩有2.5万个以上,它们遍布466个街区;在韩国,只要申请加入“小摊业主协会”,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出摊”了。“如果真给俺一个能放心摆摊儿的地方,谁愿意像现在这样四处躲藏,像老鼠躲猫一样天天躲着城管?”这是一个市民心声。从这个市民的心声里,反照出也了我们有些地方的政府和部门,在对待路边摊这一产物上的认识差别。
“路边摊”不但是市民传统生活习惯的需求,也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一些企业的改革改制,很多的城市人口下岗失业,还有那些城市低收入人群以及外来人员等,需要在城市里找到一个低成本的养家糊口的途径,城市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摆“路边摊”就成了他们无奈的选择。他们大多靠诚实辛苦的劳动,挣得一点生活费用,养一家老小,供孩子上学。如果把这些人唯一的生活来源禁了,这类人群还不可能再有别的生存途径。当他们无路可走的时候,就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不良后果。对它们一概取缔,是不符合实际的。
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市容固然很重要,但城市的管理原本就应当是以民生为第一要素,人“一要吃饭,二要工作”。人没有饭吃不能存活,人有一双健全的手没有事做,这个人就等同一个废人。城市市容与老百姓吃饭的问题相比,就只能排到第二位了。倘若政府既没能解决好就业问题,又没有能力为老百姓提供生活基本保障,也没能合理地管理老百姓自食其力解决生存问题,硬要使“谋生”让位于“市容,就可能导致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
当下,少数地方政府为了市容美观,而无视民生诉求,甚至采取了非常极端的做法。是市容第一的观念在作崇,而忽视了市民的生活需求和生存需要,这是城市管理方式的颠倒。百姓利益无小事。就城市管理而言,市民的生存权,才是城市管理者更需要关心的。因为,生存权是人的基本权利。而地方政府只有具备了包容小摊小贩的胸怀,才会赢得百姓的尊重。如果,城市管理者连一个小摊小贩都包容不下,这只能说是我们的城市管理者的管理观念出了问题。
在中央“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中,郑州即将出台的“市容”让位“谋生”的举措,不但保护了百姓自谋生路的权利,也彰显出政府对市民的民生关怀和管理回归,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