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对中国企业500强作点反读
红网评论 2007-09-05 11:31:32
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的“中国企业500强”昨日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营业收入超过1万亿元的业绩,稳居综合榜榜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分别名列综合榜第二名和第三名。统计结果表明,在营业收入、资产增长率指标上,中国企业500强高于世界企业500强,但在利润总量增长率指标上,世界企业500强略高于中国企业500强,显示中国企业500强与世界企业500强的盈利能力有一定差距(9月2日《东方早报》)。
说老实话,如果仅仅就企业资产规模与营业收入增长看,中国的这些名列前茅的上榜企业,在多年时间、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应该说已经有了巨大,甚至于可说是惊人的发展。不过,人们如果能将如此的发展,放在市场规律要求、企业与社会,及与消费者关系角度予以观察,并作一点反读,也许结果就不会那么喜人,相反还着实让人担忧。 因为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的竞争力应该来源于企业治理制度、先进管理模式,以及独立的技术研发与市场开发能力。这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资产规模与营收能力增长源自市场公平竞争条件下的所得,才能说是企业竞争能力的真实体现。然与此相对照,人们轻易就能发现,不说上述在中国企业500强前三名企业,就是看名列前茅的中国企业500强前10名,包括中国电信、工商银行等,其中哪家不是国内的具有行业垄断或寡头垄断地位的企业?所以在此前提下,如果还承认垄断即意味着对公平竞争的独占与排斥基本理念,那么市场或许自然就有足够的理由提出如此的反问:这些在中国企业500强中名列前茅的垄断企业的资产和营收增长,其中有多少是靠公平竞争而不是靠垄断得来的?而倘若当中有、或有不少是靠垄断得来,那这些垄断所得,又意味着在多大程度上扭曲了市场规律?应当说,这些,也是相关评选单位在统计有关垄断企业增长数据的同时,也需一并统计并向社会公开的。 还有从社会与垄断关系讲,虽然出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考虑,人们对一些行业的垄断必要性会持理解态度。然以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观点,只有当相关的行业垄断对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及消费者利益具有进步意义时,如此的垄断才具有必备的社会正当性与合理性。可以此而观,不论是前几年石油垄断在南方的挟“油荒”图涨价,还是中国电信的月租费强横,或是银行的林林总总巧立名目的强行收费项目,人们在其中,不但没能看到垄断应对社会的“责任”承担,相反所体会的倒实实在在是一种被掠夺的感觉。就此,也忍不住想问:到底是谁需要如此的垄断,而如此的垄断又是在为谁谋利?想结论也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与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无关! 所以,就垄断而言,只有当垄断行业的资产与营收增长,能在社会责任承担与社会公众福利方面得到有益体现时,垄断也才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反之,则垄断的资产与营收增长,只能看作是一种阻碍市场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反向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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