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防组问题不能就这样地洗白
来源:中国网 2007-06-12 17:20:01
近日,中国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认定,牙防组存在的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违规收取“认证”收入、违规领取补贴、财务管理问题等三个方面。 说实话,一直对卫生部的这个审计结果毫无期待,绝不相信真能审计出什么核心问题来。 针对“审计员喝酒猝死”等审计内部发生的一系列丑闻,李金华去年曾表态:查人者必先自查,审计机关并非只审计别人,对自己内部管理也要进行全面自查。下一步将对全国审计机关的财政、财务进行全面自查,并请监察、财政部门进行每年一查。面对审计曝出的丑闻,李金华没有用“强调审计道德”等诉诸于审计部门自查、自律的话语糊弄和忽悠公众,他清醒地意识到这种自律姿态根本说服不了公众,“自己查自己”的制度安排根本没有合法性和公信力,于是想到请监察、财政这些利益无涉的部门来反本部门的腐败。 如果卫生部想让审计结果有公信力,应该站到一边,让国家审计署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来对牙防组问题进行彻底的审查。那是现代公共部门面对问题牵连时应有的回避意识和权力自缚理性。死死地抓住审计的主导权拒绝回避,只能加重公众对卫生部深陷牙防组问题中的怀疑,即使卫生部再秉公办事、再大义灭亲也难避质疑。 卫生部审计出的第一个问题是:牙防组违规收取“认证”收入208.5万元。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实施后,牙防组在没有取得认证许可情况下,继续开展牙膏功效技术评价活动,并且收取了相关费用是208.5万元。 这看似公布牙防组的违规问题,实际是对其2003年以前认证收费的一次洗白。其实,牙防组自1992年成立“口腔保健用品专家评审委员会”以来,就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的“口腔健康促进功效”进行检测和认证,先后为佳洁士、两面针等九种口腔保健用品做过“认证”,并收取企业费用。据媒体披露的审计结果显示,从1997年到2006年牙防组累计收入2769.76万元——按卫生部门的理解,因为2003年前国家尚末出台《认证认可条例》,所以那时牙防组的认证及其收入是合法的。其实不然,公权力行使应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可行”的规则,并非私权利的“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从这个角度看,牙防组的认证和收费一直以来都缺乏合法性,一直缺乏正当、合乎程序的行政许可,违规收费并非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实施后。卫生部的定性,等于从侧面为2003年前牙防组的收费正名和洗白了,即2769.76万元认证收入中只有208.5万是违规的。 再看第二个问题:违规领取补贴。牙防组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46000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74174.4元,截至目前上述补贴已全部退回。 感觉这有点大事化小,把所有问题都推到牙防组的负责人身上去了,让其承担所有问题。人们有理由怀疑,如果缺乏更高权力的支持,这位负责人哪里敢如此中饱私囊?如果没有某种来自上级机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他哪里敢在10年之长的时间里如此放肆地牟利,这不符合腐败规律?牙防组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人领点儿房补和职务补贴的问题,而是一个长长的“违规认证利益链”。前段时间卫生部的审计报告称“10年来牙防组收入竟有1400万用于工资福利和公务支出”,审计报告有必要曝光牙防组的“公务支出”用在哪些人身上了。 第三个问题是:财务管理问题。审计报告列出了牙防组许多管理问题,正如凤凰卫视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追问的是:卫生部在它长期以来违规的过程中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些问题——卫生部是该为这些问题承担监管责任并进行深刻反思的。 可从审计报告和卫生部表态来看,并未看到这种担责和反思,甚至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仍在为牙防组的“功绩”作辩护,强调牙防组美好的“初衷”。强调个别人的错误不等于牙防组的错误,这等于是在为牙防组翻案。牙防组的问题绝非个人的违规问题,是权力不合法的问题,要不然卫生部今年怎么会决定撤销牙防组? 不对牙防组问题进行制度上的反思,部门权力割据下,牙防组仍会“借尸还魂”。前几天媒体不是曝光说:牙防组被取消后,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机构依然出现在牙膏产品的“证言式”广告中。记者调查发现,两个学会与牙防组关系密切,原牙防组的副组长、会员是上述两家学会的重要成员甚至领导——这不是牙防组“借尸还魂”,而是部门行政权力的“金蝉脱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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