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感恩成受助者精神枷锁
来源:东方网 2007-09-01 10:03:14
近日,湖北襄樊市5名大学生因为不肯向资助其上学者表示感恩而被取消受助资格一事,在各类媒体被炒得沸沸扬扬,舆论对这5名学生一片谴责之声,还给他们戴上了“白眼狼”的帽子。而经过媒体“穷追猛打”之下,居然又发现其中1名不肯感恩的女学生乃当地某副局长之女,于是舆论大哗,这5名学生更加成为了“过街老鼠”。 首先,对这5名不肯感恩的学生应予区别,因为其中的某副局长之女并不符合受资助条件而骗取了资助款,此乃女学生道德品质问题,除了追回不当受助款之外,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乃至行政处分。此一“特例”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所以下面我只谈其他4名学生的“不感恩”问题。 关于这4名大学生因不肯进行以写信、打电话方式表达“感恩”心情之举,我认为社会应以宽容的心情待之,而不应一味地进行谴责,不应当将这样的事情拿到媒体上来炒作,更不主张去批评、谴责这4名学生的所谓“不感恩”行为。这件事之所以现在炒得这么出格,突显出襄樊市组织资助贫困学生行为的有关部门动机不纯。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施恩方和受恩方两个方面,向来都有不同的阐述。传统道德既要求受恩方“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又有对施恩方的道德要求,叫做“施恩不望图报”,甚至主张施恩者隐姓埋名;而在旧时代,因社会崇尚迷信因果报应,于是一些人便甘愿帮助穷人、帮助他人,而且不肯留名,目的是为了“积阴德”。正是因为有这些传统道德体系为纽带,所以过去施恩方在未获感恩时,心理也得获得平衡;而受助方一般也都会对施恩者感恩,甚至有“涌泉”相报的。我以为,即使到了21世纪,施恩方和受恩方在资助和受助行为中的道德衡量标准,依然应该以这传统的道德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即施恩者不应一味要求受恩方谢恩,而受助者则应当感恩和涌泉相报,这才是施恩方和受恩方共同追求的的最高道德境界。 但在4名受助学生的所谓“不感恩”问题上,襄樊市操办资助的有关方面却很不厚道。不错,他们确实做了资助者和受助者的牵线搭桥工作,但是,他们却在这件事情上不断要“弄出”响声来,例如他们明令要求受助学生给施助者做出“感恩行动”,表面上是要学生向施恩者表达感恩,实际上他们是在举办一次施恩、感恩的社会活动,也就是说,把本不应大肆张扬的善举,变成了一场能体现他们工作的“政绩”,这也是一种作秀。表面上,学生收到了钱,施恩者收到了感谢,实际上组织资助活动的有关方才是大赢家:它从施助方和受助方两方面都收获了感恩,并变成为政绩。这说明它当初举办这亇活动动机就不纯,所以当少数学生不肯随他们指挥棒转的时候,他们马上便翻脸并取消对此4名学生的继续资助。 说到受恩者如何感恩的问题,我认为这本身亦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是与不是的问题。那4名学生不肯写信打电话表示感恩,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就说他们都是“白眼狼”,或都不是忘恩负义者。这里我们不妨多考虑几亇层面的问题:首先,应当允许受助者感恩有一个时间空间,不一定强求人家短期内“谢恩”。例如有的人受了资助,他虽不一定立即道谢,但在若干时间后,当他有了条件后(或当初施助者有了困难时)可能再来回报,这种例子多得很。如毛泽东在建党前向章士釗处筹得2万银元用于资助革命者赴法留学,此一大恩直到上世纪60年代才予以回报,并传为佳话。所以,我们不能因为那4名学生没有说声感恩就断定他们是“白眼狼”。退一万步说,即使他们现在不懂(他们毕竟还年轻)感恩,也不等于他们将来成熟后也不感恩。而现在轻率地断他们的资助,则一方面显出施恩者本欲图报的不纯动机(难道这是投资?),同时,也会把他们推向另一方面。其次,感恩的方式也会是多种多样的,受助者当场表示谢恩是一种感恩,而他们努力学习回报国家、社会也是一种感恩。更多的则可能是将来为社会、为国家、为他人做好事,这也是对受助的一种感恩。我认为襄樊市有关方面要求受助学生向出钱资助者个人感恩,这本身就把助学义举庸俗化了。对于爱助学生来说,应当让他们感受的不是某个人的资助之恩,这样他将来便只须回某一个个人之恩,这对施助者而言就太自私了。我认为,应当让受助者将这种资助行为看作是整个社会施恩,这样他(她)将来才会回报整个社会。有一出京剧《赤桑镇》,清官包公发现侄子包勉贪赃枉法,但这包勉却又是对包公有抚育之恩的嫂嫂之子,而且包公尊这个嫂子为“嫂娘”,假如按现在某些人应对某个施恩者报恩的逻辑,包公就须对包勉网开一面了。但包公还是执法为公,锄死了包勉,这是他对社会的报恩。再次,也要承认,每个人由于性格不同,表达感恩的方式也不同。以襄樊市受助的那4名学生而言,可能有的人心里记着恩,但不一定肯说出来;也有可能他认为光写信打电话并不足以感恩报恩,而是等学成后再谢恩。生活中有的人嘴甜,性格外露,肯表达内心感受,这当然很讨人喜欢。但有的人是“热水瓶”,外头冷,里面热,虽不说出来(或羞于说出来),但内心却是感恩的。况且还要看到,在当今某些社会角落已是“笑贫不笑娼”了,高校内“铜臭味”浓,就别再让这些受助的生把贫困受助这件“外衣”整天披着了。 也正因为如此,我认为社会不应再过多地要求受助者感恩。这些贫困学生的贫穷、上不起学是他们自身的责任吗?不是。他们之所以要受助求学,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家庭所在地自然环境条件太恶劣,或多子女家庭,或天灾人祸等,是社会问题造成了他们成为贫困学生,是社会对他们关怀不够而对不住他们,他们已经为社会承受了很多的苦难,而当他们拿到一点微薄的受助款之后,却要他们终身对某个个人去感恩,使他们背负起沉重的、一辈子也难以偿还清的精神债务,这种资助就无形中就演化成为了一种精神枷锁,它会让受助学生不自愿或自愿地背负一辈子。这对受助的贫困生而言,也是一种社会不公,是精神上的不公。所以,无私欲的开明的资助者,是不应当要求受助者感恩的,更不应当计较受恩者的报恩方式。 即使受助者中间真有不感恩或认为受之当然的人,社会也不一定用断绝资助的方式对待,而应用行动去感化他。将人轻易判为忘恩者,只会造成感情对立,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其实,让个人资助贫困学生,这本身就是不妥之举(除非本人绝对自发、自愿而不是社会组织),按我们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人人都有受教育权利,小学、初中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是全包的。高中、大学是要付费的,但国家对贫困生有助学政策。记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贫困生入大学,国家以助学金办法资助贫困生,解决得非常好。我们班级有个同学,是父母双亡,无经济来源,他享受最高助学金,吃、住、学生活都有保障,直到毕业分配工作。现在国家经济状况好了,为何贫困大学生倒要受社会某个个人(有的还不是富人)资助?而所谓的“助学贷款”,则完全把学生上学作为“投资”了,学生一毕业就要还贷款,则他们对国家、对学校、对社会怎会有感恩之心?他们会误认为上学仅是一次“借贷”活动,还了贷,就不再欠学校、国家的情债了。而实际上,国家对教育投入是大量的,光靠学生的学费是不够的。国家大量投入资金办大学,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让学生将来回报整个社会,使国家走向富强。现在国家追讨学生的助学贷款之举,实际上是对贫困生的一种感情伤害,使他们感受国家、社会的冷漠。以目前国家的巨大财力,应该是承担得起贫困生的助学金的,别再让贫困生去接受社会个人资助了,别再让贫困生去申请助学贷款了。给贫困生足额助学金,也是一种体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公正。 |
| 相关文章>>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