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收入何其高矣!
来源:东方早报 2007-08-31 10:18:36
武汉某电力公司员工袁某欲跳槽到上海一企业工作,原单位按事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向袁某索赔违约金。合同约定,袁某违约后一次性向公司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即450万元。(8月3日《长江商报》)
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感觉是,电力公司收入何其高矣! 有关垄断行业、垄断企业工资过高的问题,社会上的议论已经太多太多,老百姓的反映也十分强烈。电力作为垄断行业之一,曾有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抄表工年薪10万元的传言。为此,电力部门特地进行了“辟谣”,认为外界的传言不符合实际,电力部门职工的收入根本没有那么高。 现在,武汉某电力公司的一纸诉状,却把电力公司职工的收入内幕,真实地暴露在我们的面前。按照该公司向袁某提出的450万元的赔偿要求,袁某的年收入应当是15万元。袁某作为该电力公司的一名普通技术员,收入尚且如此之高,如果是级别、职称高一些的职工,一年该拿多少收入,相信大家也完全可以作出判断。 由此可以看出,外界关于垄断企业职工高收入的传言也决非空穴来风。这一回,看电力公司还能为自己辩解吗?有关监管部门是否也应该对这种影响社会公平的垄断企业高福利现象有所行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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