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是对文化的犯罪吗
来源:文化传播网-解放日报 2007-08-30 11:07:21
以孔子学说为代表的中华文化在国外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中国一些专家学者却在肆意“恶搞”。对此,香港《大公报》20日刊出署名“唐虞”的文章指出,优秀的历史文化包括历史名人,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恶搞”中国文化给世界带去的是对优秀文化认同秩序破坏,给中国留下的是国家“软实力”的“硬伤”。“恶搞”是对祖国文化、也是对世界文化的犯罪。 “恶搞”是对文化的犯罪,真是这样吗?如果是,那怎么解释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与拉伯雷的《巨人传》?《堂·吉诃德》不是“恶搞”了欧洲的骑士文学和骑士传统吗?《巨人传》更是“堕落”,竟然“恶搞”了宗教传统文化!按说,这也应该是对祖国文化和世界文化的“犯罪”,可是指责过这两部小说“犯罪”的那些人现在早已在遭受历史的嘲笑之后“身与名俱裂”了,而这两部小说却因为“恶搞”权威文化而成了“不废江河万古流”的文学名著,深受历代人民喜爱。在中国也一样,《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也都是对历史的直接“恶搞”,模糊了“忠孝”传统的官方划分;鲁迅的小说《故事新编》也正是对《尚书》、《道德经》、《庄子》等传统文化的“恶搞”。可见,“恶搞”不是总是倾向破坏文化的,反而“恶搞”有时还是促进文化茁壮成长的一个手段。 不要因为现在存在一些商业意识培育出来的、庸俗的、鄙陋的“恶搞”就进而全盘否定“恶搞”的合法性。“恶搞”是一个多维度的存在,就因为出了几起亵渎民族“文化偶像”的事件便对使用“权威话语”,对之大加挞伐,实在是太过偏颇、太过武断。“恶搞”在拆解由官方、权威以及传统制造出来的“话语迷宫”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进步意义。但是,“恶搞”也应该竭力避免恶俗的商业炒作,恪守自律的底线,以免贻人口实,一时玉石俱焚,岂不可惜!
|
| 相关文章>>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