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呼唤更多民间救助大使
来源:新华社 作者:董学清 鹿永建 2007-08-24 11:48:16
济南60岁的郑承镇老人先后救助400多名流浪儿童的事迹,近日经媒体披露后,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前来看望这位老人,表达崇敬之情。其实,更重要的是,在政府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的同时,应鼓励更多的民间救助大使应运而生,帮助政府解决全国上百万流浪儿童的生计及成长问题。 救助社会上的流浪儿童,首先应当是政府部门的职能。各级政府应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给流浪儿童救助机构提供充足的财力和人力支持。同时,切实改革救助机构以遣送为主,缺乏有效的后续衔接的现有运转机制,打破流浪儿童“流浪——救助——再流浪”的怪圈,让这些孩子真正获得监护,接受教育,不再流浪。 但是,要解决流浪儿童这一世界性难题,政府显然难以包办。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个人的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是国际上的成熟经验,也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日渐增多的流浪儿童呼唤社会各界伸出更多救助的手,呼唤出现更多郑承镇式的民间救助大使。 各地要把郑承镇式的爱心人士作为特殊而宝贵的人才资源来保护、爱护和使用。20年来,郑承镇这位没有稳定工作的济南市普通市民,凭着个人的微薄之力,坚持收留、帮助流浪儿。如今,仍有9名因失去父母、无家可归的孩子在他身边生活、上学。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当地政府珍惜和保护吗?我们高兴地看到,民政部门为他特批办理了每月2000多元的低保金,使他和流浪孩子的基本生活费有了保证,居住条件也得到进一步改善。 救助流浪儿童,是社会慈善事业的一部分,良好的社会氛围至关重要。要大张旗鼓宣传和表彰那些乐善好施的正面典型,激发公众的慈爱之心,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的现代慈善意识。郑承镇老人坦言,他能够做到20年如一日救助流浪儿童,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密不可分。很难想像,没有其他人的支持和帮助,郑承镇老人会走到今天。 慈善事业在法制的规范中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现代慈善事业起步不久,法律滞后、信用不足等依然是制约因素。应当加快慈善立法的步伐,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善款善用,规范慈善活动,使慈善事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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