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传志:弘毅投资国企以控股为前提
来源:北京商报 2007-08-20 11:04:39
“对国有企业的投资都是要控股的,而对民营企业的投资则绝不能占股。”在上周六举行的“企业自主创新与国际风险投资高峰论坛”上,柳传志畅谈联想进行风险投资的策略时发表了如上观点。 在对国有企业改组的过程中,外国公司很难获得中国政府的支持,这对联想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此前,柳传志曾公开表示:“弘毅投资愿意投资中国的国有企业,希望以此与大多数外国基金加以区别。”而现在,据他介绍,联想旗下“弘毅投资”40%的投资投给了国有企业。同时,柳传志还表示,“弘毅投资”只有在获得控股权的情况下才会投资一家国有企业。而且投资进入的同时必然对国有企业进行机制改革。但是,面对民营企业,联想却觉得不能依靠“占服”,也许柳传志认为,民营企业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将能激发更多的创新潜质,这样远比控股带来的效益要高。 据悉,为了做好投行,联想控股先后成立了“联想投资”与“弘毅投资”两个子公司来对投资进行运作。前者定位以大IT领域投资为主,关注创业期和扩展早期,兼顾非IT领域的机会。主要投资互联网应用与服务、无线应用与服务、外包、数字媒体、芯片设计及关键元器件,以领投和联合领投为主,首次单笔投资规模在200万-1000万美元之间。后者主要投资成熟行业的成型企业。 柳传志表示,联想选择投资项目时将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从市场行业的角度来看被投资企业的业务,它的成果的市场前景。二是看创业者,人力资源的情况。他认为风险投资公司最后的工作是退出。退出的主要方式是被投企业上市,发展成规模企业。但也可把它卖给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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