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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上涨呼唤紧急民生救助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张贵峰   2007-08-14 11:07:39

    越是低收入群体,对物价上涨尤其是食品价格上涨的承受力越脆弱、敏感程度越高。面对居高不下且节节攀升的CPI数字,国家当务之急是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对民生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民生实施紧急救助,以缓解他们紧迫的生活重负。 
 
    国家统计局网站8月13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总水平再创新高,同比上涨5.6%。从类别上看,拉动CPI迅猛上涨的“主力”仍是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高达15.4%——其中,粮食价格上涨6.0%,油脂价格上涨30.1%,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5.2%,鲜蛋上涨30.6%,鲜菜上涨18.7%……

  很明显,CPI上涨5.6%,尤其是食品类价格上涨15.4%,对于民生尤其是那些低收入群体来说,最直接的含义便是:囊中原本就有限的收入,又贬值了5.6%、15.4%——如果都用来果腹、购买食品,今年的100元,只相当于去年约85元的购买力了。

  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对于同样的物价上涨,不同收入阶层具有明显不同的承受能力或者说敏感程度,越是低收入群体,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越脆弱、敏感程度越高。换言之,物价上涨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一种民生压迫上的放大效应,会成倍地增加他们的生活压力,更不用说,这种上涨还是以食品价格迅速上涨为显著特点的。众所周知,低收入者生活支出结构的首要特点就是,恩格尔系数高(食品支出占家庭或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例),食品是生活开支的重中之重。物价上涨尤其是食品价格的上涨,会直接导致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更加艰难。

  基于此,笔者以为,面对居高不下且节节攀升的CPI数字,国家当务之急是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对民生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民生实施紧急救助,以缓解他们紧迫的生活重负。从现有的制度平台来看,笔者认为,实施这种救助可以首先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其一,大幅提高低保金的发放标准,切实增强低保的保障水平。虽然,我们注意到,最近以来,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当地的低保标准,但同时必须看到的是,总体上看,这些提高的幅度均十分有限——大多都在5%~10%之间。以这样的增幅,显然无法抵消高达15.4%的食品价格上涨。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的低保制度,自实施以来,其最为明显的一大问题就是:低保标准设置过低且增幅过小,远远落后于在职人员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数据显示,1999年低保制度建立之初保障线不足100元,到了2006年,保障水平亦不过每人每月169.6元,8年增长不到70%,而同期社会平均工资一直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06年人均月工资1700元以上。

  其二,大幅增加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底层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低保制度一样,作为一项兜底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制度自建立和实施以来,其设定标准过低、保障水平有限,同样也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如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出台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是,“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但现实却是“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大多地方的最低工资实际仅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的20%左右甚至更低。最近,深圳发生的百名外来工联名上书媒体要求加薪,希望政府上调最低工资至少20%的事件,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印证。

  8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考察北京农产品市场时明确强调,要安排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国家财政安排资金,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标准。各地也要根据价格上涨的情况,通过及时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妥善解决困难群体因副食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实际困难。——我们期望这些能早日转化为各地具体的民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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