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利息税是怎样的“利空”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07-06-15 09:16:45
那么,利息税该不该改革? 从理论上讲,可以说利息 但必须指出的是,目前我国的利息税制度上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是,其加重了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因为储蓄具有极强的保障性目的,持有储蓄的大多是中低收入阶层,而高收入者则更多地通过持有股票、房地产等使自己的资产不断升值。 此外,由于利息税的存在,我国处于实际上的负利率也是人们呼吁取消利息税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利息税制度该怎么改?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取消,这样老百姓高兴,财政收入也少不了多少。不过,这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好的办法应该立足于完善。税收专家认为,利息税属于个人所得税,最好是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改革中,以避免重复征税;或者,可以按利息额的高低,合理确定起征点和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对高利息所得征收较高利息税,从而体现公平税负,避免一刀切。 另一种可能是减半征收。股息红利和利息为同一性质的收入,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也在同一条文中进行规定,税率均为20%。2005年6月,我国将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因此在改革利息税时,同样有可能将其暂时减半征收,这样,与股息红利就一样了。 不过,利息税无论是取消、减半还是改革,它所涉及的不过是400多亿元财富在国家和居民之间的再分配,当然它也可以改变居民储蓄负利率的实际状况。 要说它对证券市场会有什么影响,0.6%的收益率(一年期存款利率3.06%×利息税税率20%)的调整恐怕不足以影响居民的投资取向。(记者 尹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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