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环境权”就是保障社会的安定
来源:新京报 2007-06-14 15:34:56
入夏以来,国内一些地区的环境问题以“大自然报复”的面目突如其来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无锡人曾经守着太湖没水喝,滇池投入47亿元治理,水质却未获根本好转。这只是一个警告,中国环境原来潜在的风险,开始呈现出越来越让人措手不及之势。 在环境逼压的燥热中,令人欣慰的是,有关部门对此积极作为。最新 中国已然进入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的历史发展阶段,工业化产生的工业污染以及城市化自身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染都在和人抢资源,抢的不仅是土地,还有空气和水,这两个生命和健康中最重要的东西。大家都知道,如果发展必须以人的生命质量降低、以人的痛苦指数升高为代价,这样的发展无疑是非人性的,与科学的发展观背道而驰。诚如无锡市委书记在痛定思痛后发出的感叹:牺牲环境发展经济是自取灭亡。 说出这句话不容易,实践这句话更难。工业化、城市化与环境和人的健康发展并非天然敌对,关键就在于把握“度”的平衡。但在这“两化”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对GDP追逐的急功近利,使矛盾以短兵相接的态势出现。因为没有从根本上把人摆在发展的首位,从而在区域整体规划上左右摇摆,终至矛盾陷入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早在2005年11月,北京市环保局对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进行环评审批时就曾明确指出:“在此地建设垃圾填埋场是不适宜的,不采取妥善防治污染措施直接填埋垃圾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填埋场界外500米之内不宜兴建永久居住设施、现有设施应予搬迁”。然而10年来,当地政府并未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反而在附近接连新建了多个小区,使厂址周围的环境功能发生了较大变化。 而厦门海沧原本规划为重化工业区,后来引资不顺,便开发了大量高档房地产项目,最后又回到大型重化工业区来,使当时审批合格的项目,一段时间之后因为城市规划的变化而变成高风险项目,又因为在建成本高昂而难以搬迁或改造,给民众带来环境安全隐患。 环境问题无疑已经成为公共利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厦门PX项目,还是北京六里屯垃圾场,都招致了市民的强烈质疑。可以这么说,以人为本位的科学发展观如果不放到首位,类似区域环评一类的决策程序如果不加以法治化,不远的将来,一些社会矛盾都有可能通过环境问题“引爆”。人的重要性最终总要顽强地显示出来,如果公民的环境权得不到保障,社会的稳定也将难以预期。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否则只会使自己陷于被动。一旦环境矛盾陷入难以调和的程度,具体项目的巨大损失将难以避免,区域发展亦将因此而陷入“欲速则不达”的停滞状态。 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切实解决地方官员保护环境上没有动力、企业没有积极性、公众没有力量的制度瓶颈,通过规划环评的法治化,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实现科学决策;各级政府要主动提供平台,让公众在重大环境事务上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实现民主决策,同时公众参与应是依法的、理性的、建设性的。不在事前主动,必然会在事后被动,此乃公民社会的铁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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