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涨价两般命运”传递的信号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邓海建 2007-08-01 11:38:30
如果一般的涨价演绎出两般甚至N般的命运,只会传递一个错误的价值信号:越市场越吃亏……在涨价问题上,请谨防陷入一面失语、一面鼓噪的人格分裂境地。平等归置市场永远是当务之急。 有两则新闻可以比较阅读:一是7月31日《上海证券报》消息说:中国快餐委员会称中式快餐企业集体涨价涉嫌垄断;二是同日的《信息时报》说:方便面集体涨价遭遇“垄断”质疑,北京律师邱宝昌证实,他已通过电子邮件致函国家发改委,对近期一些方便面厂商集体涨价行为提出质疑,希望国家发改委对其合法性给予认定。 在CPI一路高歌、通货膨胀并不遥远的当下,涨不涨不是问题,问题只是涨或不涨的程序。而方便面和快餐企业涨价之所以跟“合谋”似的,本质在于其自感心虚,在当下“骂涨”的环境中,人民的口水是强势的。当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但上个月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分别对部分产品的价格进行了调整,涨价幅度为0.5元到3元不等。这比方便面“合谋”的涨幅并不见小,却没有人觉得这是“大逆不道”的,是需要上书申诉的。 再看看“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继石油巨头联合要求油价“计划性上涨”后,大唐、华能、华电、中电投、国电等五大电力巨头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从而上调电价;之前,五大巨头委托中国电力工业企业联合会两度向国家发改委提出涨价要求。几大垄断巨头要求涨价或者直接涨价难道就合乎《价格法》、就顺应了《关于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只能说,一种涨价,两般命运。 我们在方便面或者快餐等涨价进程前的喧嚣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一是过于鼓噪的结果很可能是以民意暴力扭曲了市场价格机制,最坏的结果是没人愿意做亏本的生意;二是我们对垄断性资源产品的价格依然缺乏话语权,而它们才更接近我们的生存质量和社会均衡;三是在飞涨而不可遏制的房价、学费、药价面前,全部精力纠缠于几毛钱的食品涨价问题,难免有捏软柿子的嫌疑。 如果一般的涨价演绎出两般甚至N般的命运,只会传递一个错误的价值信号:越市场越吃亏。中国快餐委员会呼吁相关企业:应通过增值服务质量,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来消化目前所遭遇的原材料成本压力,而不是单纯将原料上涨的压力直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话相当漂亮,只是,我们为什么没人说给某些垄断企业听听呢?在涨价问题上,请谨防陷入一面失语、一面鼓噪的人格分裂境地。平等归置市场永远是当务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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