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假民意借“代表”之名而行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田德政 2007-07-27 10:57:50
黄汉光等11位广州市人大代表介绍,近几年来广州市先后出台了多项规定,提高出租车服务档次和水平。“但由此带来经营成本和费用的增加,使企业不胜负荷。”因此,建议应该把出租车起租价从7元改为8元,每公里租价由现行的2.60元上调至2.80元。 关于民生问题的话题,总是能引起老百姓的关注,广州市的人大代表建议提高出租车起步价的消息,也不例外。这一段时间涨价的事多了,房涨价、肉涨价、油涨价、水涨价……这不,近日连方便面也要涨价了。涨得老百姓叫苦不迭。其他涨价中,大多是利益部门自己在叫嚷,而这次广州市的人大代表却要求涨价,让人备感蹊跷。人大代表是代表老百姓利益的,难道广州的老百姓承受涨价的能力特别强吗?难道广州的老百姓还嫌涨价少了,竟然主动提出涨价?我不禁对这个提出涨价的人大代表的身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于是便从网上搜索了一下黄汉光代表的资料:黄汉光,2001年6月至今,任广骏旅汽集团副董事长、广骏旅汽集团党委书记。广骏旅汽集团是干什么的呢?广骏旅汽集团是目前我国几大旅游汽车公司之一、中国旅游车船协会副会长单位和广州市首批出租客运经营资质一级一类企业。弄了半天,原来黄汉光就是出租车行业的一个代表人物,怪不得他要求出租车涨价。既然是出租车行业的领军人物,代表出租车行业说话,也未尝不可,可是为什么要强调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呢?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涉及行业私利的涨价建议,当做人大代表的建议呢?难道涨价也是民意的反映?难道广州老百姓都希望出租车涨价吗?这分明是借人大代表之名,行非民意之实。 作为一个人大代表,职责就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国家机关部门反映人民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而黄代表的所作所为,却不仅仅没有了解群众意愿,而且还反群众意愿而行之,为了自己本部门、本行业的私利,不惜动用选民赋予的权力,来提出涨价的建议。如果他真的深入群众进行调研,真正了解了群众的疾苦,他还能提出这样的建议吗? 现在的人大代表中,有大量的官员与先富起来的人士,他们受民之委托,本应成为选民利益的“代言人”,然而他们在行使自己的代表权力时,却把部门的私利作为自己的使命,忘记了自己所代表的广大选民的利益。在广大选民利益严重缺位的情况下,这将造成很大的不公。人大代表也是人,也有个人利益诉求,我想这大多数人都能理解。但涉及私利表达时,最好不要强调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否则会产生假借民意的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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