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创业”别成“红顶商人”
来源:东北网 作者:马涤明 2007-07-26 10:18:42
(陕西)咸阳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在咸阳实施“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符合条件的,经组织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5到10万元。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必须有20%以上的干部职工离岗创业。 网民们的指责和反对句句在理。政府用财政资金或用其他公用资金补贴干部个人创业,肯定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面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处境和待遇而言,咸阳市的干部享受的是一种“超国民待遇”,制造了又一种形式的社会不公。 然而,换一个角度看,咸阳市的“带薪创业”也许又是一种积极的举措。动员干部离岗创业,不用说是机关不需要这么多的干部,是因为机关里干部超编、人浮于事的问题突出。这类问题,国有企业可以用“下岗”解决,私营企业可以用“辞退”解决;而国家党政事业单位中,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不存在“退出机制”,除非极其严重特别恶劣的过失,才可能沾上“退出”的边儿的。机关干部超编也得编进来,没事干因人设事也得找个岗位,有事干没事干也得保证工资、待遇和福利。这种现象绝非是咸阳市的专利。人事制度改革也好,机构精简也罢,谁听说过哪个地方有过公务员被精简辞退的?听说的都是越减越多。就说近两年进行的乡镇合并吧,减少了乡镇却没减少干部,而且因国家强令减少的领导指数,也多是职务不在待遇还在。比如最近《瞭望》周刊报道的陕北靖边县这个贫困县,一个只有7300人的穷乡,副科级以上待遇的干部就有11名(瞭望7月11日)。 党政事业机关单位的干部们,手里端的是真正的“铁饭碗”。改革多年来,国家打破了一个又一个的“铁饭碗”后,国家机关干部的“饭碗”依然很“铁”。干部“铁饭碗”是体制问题,恐怕不是哪一个政府轻易能够解决的。对于那些超编的干部来说,机关里可以没有他们,但工资却一分钱也少不了的,就是说,不管“带薪创业”还是在机关里混饭,财政或其他渠道都少不了这笔支出。这笔账我估计咸阳市政府肯定是算过的。那么,与其在机关里混饭拿钱,到不如把这笔钱拿给他们去干点事情,一是贡献于社会,二是干好了可以独立,使干部的“退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自然形成。如果我们站在社会大背景的角度上,透过本质去分析一些问题,其结论也许就不是表面“大道理”那么简单。 干部“带薪创业”之举积极或消极,都是一种无奈之举和权宜之计,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然而,这种大张旗鼓的政策背后,却隐语着很多不宜认真辩论、也辩论不清的“合理与不合理”、“合法与不合法”。它所触及的问题包括了行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社会公平、政府权力与纳税人权利,等等,这些问题不是短时间里某个层面就能解决的,但又是我们不可以永远回避的。 最后,要提醒咸阳市政府的是,一定要未雨绸缪,坚决杜绝因“干部带薪创业”而产生“红顶商人”,若做不到这一点,这业不创也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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